|
[接上页] 4、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安排劳动者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所,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优先保障创业场地。鼓励各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经济开发区及专业化市场等适合中小企业集聚的场所吸纳创业企业,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失地农民等兴办的企业,占园区企业比例在50%以上,可认定为创业孵化基地,按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奖励。鼓励各院校积极开展创业服务,激励高校毕业生走出校门,实现自主创业。 5、加强跟踪扶持。及时了解创业者企业经营情况,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定期组织创业经验交流和考察活动,沟通创业信息,积极开展结对互助;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积极引入社会管理咨询机构,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服务,初步形成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和公共就业服务、创业培训后续服务机构、个性化、专业化创业服务等互相结合、互相补充的后续服务体系。 6、提供用工服务。为创业者、新创办企业及其吸纳的员工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各类培训机构,按照人力资源市场和企业用工需求,开展定向、订单培训。落实积极的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为创业者及其招用员工提供社会保障、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政策便利,吸引人才到新创办企业工作,扩大创业带动就业规模。 7、开展系列活动,助推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中的作用,深入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村)、建设创业基地促进大学生创业、落实扶持优惠政策帮扶困难群体创业、青年创业、巾帼创业等系列推进创业活动,使创建活动有声有色。 (五)健全工作考核体系 将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指标纳入全市培训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作为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各县(市、区)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设置创业活动指数、创业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对企业的贡献率、创业存活率,完善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创业环境、创业满意度创业型城市创业活动统计指标,建立统计制度。实行季度统计、半年检查、年终考评,强化创业扶持政策落实,确保创建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四、组织领导 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任务重,意义深远,各级各部门需要共同努力,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发展之基、就业之源、富民之路。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创业发展的新机遇,也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创建创业型城市对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意义重大。全市各级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出发,切实把开展全民创业行动,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作为“创业先行、酒泉争先”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程来抓,积极创造一切有利条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掀起全民大创业、创大业的热潮。 2、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本地、本部门实际出发,围绕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和行业。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工作,特别是要重点解决好创业过程中的资金难、场地难、办事难和政策缺、服务缺、能力缺等难点问题;重点指导和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实现难点和重点上的突破。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鼓励自主创业政策、公开办事程序,普及创业知识,宣传开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意义,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精神,树立创业光荣、致富光荣的全新理念,培育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竞相发展、团结奋进的创业文化,激发“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创大业”的全民创业热潮,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介绍成功案例,宣传突出事迹,营造政府重视、部门支持、社会鼓励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