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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沈政办发[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3-27
【实施时间】 2010-03-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0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0年城乡绿化暨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2010年城乡绿化暨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沈阳市2010年城乡绿化暨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第十二届全运会筹办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本着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市政府决定开展城乡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城乡绿化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面貌、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我市城乡环境中的薄弱环节和细节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市品位和竞争力得到全面提升,以和谐、畅通、洁净、有序的城市面貌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的召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绿化、环境卫生、道路整修和交通秩序“四大战役”,实现城乡绿化覆盖面积的扩大和绿化景观的提升,全力打造城市生态环境;实现环境卫生的改善和管理顽症的化解,解决城市管理薄弱环节;实现市民生活环境的改善,解决市民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城市常态长效管理,形成高标准管理体制;实现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确保城市管理功能有序运行。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城乡绿化战役。全市新增绿化面积279.93平方公里,植树4335万株,计划投资14.29亿元,其中,建成区新增绿化面积7.13平方公里,植树328万株,计划投资8.27亿元;农村新增造林绿化面积272.8平方公里,植树4007万株,计划投资6.02亿元。
  
  此项工作从4月1日开始,5月1日前完成,重点实施以下工作:
  
  1.全面启动全运会周边地区绿化建设。在浑南新区新增绿地3平方公里,植树80万株。
  
  2.加大重点街路绿化力度。在机场路及三台子等城市出口路两侧新增绿地0.1平方公里,植树15.5万株;对二、三环及全市642条街路两侧进行绿化补植,补植树木21.02万株;对展览中心及周边街路进行绿化,植树9.5万株。
  
  3.加强市民广场等活动空间绿化改造。对新建的铁西新区建筑产业园公园、沈河故宫南公园、和平太原街公园和北站北广场、沈阳站西广场进行绿化植树31万株;对现有的铁西劝工广场等5个广场、北陵公园等8个公园进行绿化植树3.8万株;在浑南新区浑河南岸绿化植树4万株。
  
  4.提升单位庭院及居民小区绿化品位。对全市有条件的单位庭院植树12.7万株,对600余个居民住宅小区进行树木新植、补植和密植12万株。
  
  5.高标准实施蒲河绿化工程。重点完成18个景观节点绿化和堤防50米宽防护林带建设,植树525万株。
  
  6.大力推进西北边界防风阻沙林带建设。计划新增造林面积86.7平方公里,植树1265万株;实施辽河水系绿洲工程,新增造林面积120.06平方公里,5条河流计划新增造林面积33.35平方公里,植树275万株。
  
  7.全力推进农村绿化工作。搞好“四荒”绿化、农田防护林建设及林地清荒补造工作,扩大寒富苹果等经济林造林面积,抓好村屯、湿地、农村校园、工业园区等非林地造林绿化及各级新建、改建公路两侧绿化,造林128.73平方公里,植树2071万株。
  
  8.严厉查处侵绿毁绿行为。围绕二三环、机场路、城市出口路、170条主要街路两侧、市民休闲广场、精品绿地、小区庭院和城市内河,对擅自砍伐树木、在绿地或绿化带内小开荒和放牧、倾倒垃圾残土、在绿地内进行露天烧烤、建设项目侵占绿地等行为进行查处,维护绿化成果。
  
  上述工作由市建委、城建局、房产局、林业局、交通局、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组织,各区、县(市)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二)环境卫生战役。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卫生整体质量,消除卫生死角,建立新型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实现城市环卫扫保无盲区、垃圾收运不落地。
  
  重点实施以下工作:
  
  1.实施6项重点整治,全面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以环卫专业队伍为主,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对全市3084条、6384万平方米街路和1593个村屯进行集中整治,为建立新型环卫作业长效管理模式奠定坚实基础。此项工作5月20日前完成。
  
  (1)城市环境整治。彻底清理越冬积存垃圾、残土、杂物、残冰积雪,清除河渠两岸及河道内的垃圾污物;更新、清洗街路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生活垃圾随产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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