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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承担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对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两基”工作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 人武部。负责教育系统民兵预备役工作,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教育系统信访工作。 纪委(挂纪工委牌子)、监察室。纪工委(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四、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30名(含纪检监察编制3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正科级13名(含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主任1名、人武部部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4名。 五、其他事项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 六、附则 本规定由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萍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