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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物价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物价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为有效规范权力运行,全面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根据湖南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机关效能发〔2010〕1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各项价费政策措施,以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依法行政和预防腐败为目标,以推进价费权力规范运行和公开透明为重点,建设职权有据、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程序严密、裁量规范、运行公正、监督到位、责权统一、追究严格的规范价费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切实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为促进全省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价费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成立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龚秀松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跃文同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跃辉同志任副组长,邵桂初、汤兹、罗懿、刘辉朝、郭志球、刘年来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领导全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跃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圣许、陈新郑、曾跃玲、刘振晓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并为本单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每个单位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系人(名单附后),负责本单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有关具体工作。 三、规范内容 本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1、职权法定。依据党内条规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单位所有的公共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将权力来源和行使依据编制成职权目录,依法依规制定办理程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一是清理职权底数和依据。按照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要求,对自身法定授权和委托行使的价格制定调整、价格监督检查、价格鉴定认证、价格成本监审、人事财务管理等涉及行政审批和社会经济管理的公共权力,逐项进行清理,摸清职权底数和来源依据,并认真查找分析权力风险点。(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有关单位) 二是编制职权目录。将权力来源和行使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审定和汇总,编制成职权目录。凡没有来源依据的权力,一律不得列入职权目录,不得行使。(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办公室;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是依法依规制定办理程序。根据编制确定的职权目录和查找到的权力风险点,对每一项公共权力建立健全相应的权力运行制度,明确规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权力行使依据、审批管理权限、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制定办理程序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精简流程、缩短时限,方便行政相对人。(牵头单位:综合法规调控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于每项职权,在制定权力运行制度的基础上,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便民利民”的原则,依法绘制与其办理程序相对应的权力运行工作流程图。权力运行流程图要简单明了,符合行政权力运行规律和操作程序,方便企业和群众知情办事。(牵头单位:综合法规调控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2、公开透明。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制定、修改和完善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相关制度。 一是建立决策公开制度。通过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逐步推进决策过程公开。健全完善价格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对重大价费在调整之前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保障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或者经营者对于价费调整的建议权;建立健全价格决策专家咨询制度,确保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建立健全价费审批管理合法性审查制度,通过完善价费审批程序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等对价格决策的合法性进行严格把关;健全完善局务会议制度、价费制定与调整集体审议规则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等价费审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保障决策过程的民主、公开。(牵头单位:综合法规调控处;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