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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安监办发[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1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会议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现将《201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及时将工作安排传达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并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本地区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和具体实施措施,确保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0〕18号)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2010年全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围绕一个主线,突出四个重点,完成四个加强,实现两个确保。即: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为主线;以推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划化工行业安全发展布局、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技术改造、引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平稳退出为工作重点;加强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加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信息化建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和不突破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政府、省安监局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措施的工作部署,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的工作要求,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实施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继续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活动。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中小企业安全标准化三年达标升级方案确定的任务,在2010年要完成80%以上企业达到二级标准化水平、推荐5%的企业达到一级标准化水平的目标。各地要根据企业实际,在4月底前上报推荐一级标准化企业名单,并做好指导和扶持工作。同时,对已达标企业要全部开展“回头看”,巩固安全标准化工作成果。
  
  (二)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各地要严格把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延期和变更许可审查关,细化许可条件,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加快淘汰不具备或不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按照《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审批办法》的要求,部分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委托到地市,各地要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机制,确定审批流程,严格许可条件,切实发挥安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的基础性作用。
  
  (三)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程序、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以及化工(含化学制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许可手续,治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问题。
  
  (四)建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切实加强大项目安全许可工作。建议落实《指导意见》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的要求,建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五)按照《指导意见》“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的要求,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各级政府要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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