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我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改革,创新经营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正在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促进我省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做出了一定贡献。在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更高要求,赋予供销合作社新的使命。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是发展现代农业,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需要;是活跃农村流通,扩大国内需求的需要;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需要。全省各级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推向新阶段。 (二)准确把握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新形势下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按照“两个加快”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根本要求,围绕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经营性服务与公益性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到“十二五”末,新型基层综合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更加完善,社有企业带动力、竞争力显著增强,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为实现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扎实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三)完善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的市场带动作用,依托供销合作社农资连锁企业加快建设一批统一采购、跨地区配送的大型农资企业集团,新建和改造一批农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区域农资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农资配送站和村级农资放心店,加快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大力发展庄稼医院,面向农民开展各种农资商品经营和技术服务。加大庄稼医生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庄稼医生职业资格认证。围绕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积极调整农资经营结构,拓宽经营范围。加快建立化肥、农药、农膜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动态监测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从事种子、农机具、成品油等商品经营。各级政府要支持供销合作社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现有设施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 (四)优化发展农村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进一步培育壮大供销合作社日用消费品连锁骨干企业,加快传统经营网络改造升级,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逐步形成县有配送中心、乡(镇)有超市、村有便利店的连锁经营体系,营造便利实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发挥供销合作社“一网多用”优势,允许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和经营网点依法从事家电、图书、药品、食盐、烟花爆竹等连锁经营业务。 (五)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和功能提升,加快完善冷藏、仓储、运输、零售终端设施,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资金结算、信息服务系统。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强农超对接,推动供销合作社企业、批发市场和大型连锁超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建立采购关系,构建多元、长效、稳定的产销对接新模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棉花仓储物流设施,承担国家和省级棉花储备、进出口等任务。鼓励供销合作社承担边销茶、羊毛等储备和经营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