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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0]185号
【颁布时间】 2010-07-06
【实施时间】 2010-07-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5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关于发挥专利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关于发挥专利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六日
  
  

  
  
关于发挥专利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见》(渝府发〔2009〕41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专利在企业招商引资和提升企业竞争力、抗击风险能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我市专利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全面服务区域经济主战场发展大局,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为目标,建立健全有利于推进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有效机制,坚持自主研发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努力获取一批产业关键领域的核心专利,强化产业竞争能力,为全市产业结构调整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12年,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和天然气石油化工产业产值专利密度保持领先全国平均水平,当年专利授权量分别达到2600件、1600件和500件;材料和电子信息产业产值专利密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专利授权量分别达到600件和1400件。重点产业专利联盟稳步推进,医疗器械产业专利联盟初步形成。
  
  ――全市工业园区拥有专利数量占全市工矿企业专利数量的比重达75%以上;培育5个专利授权量500件以上的工业园区;培育3―5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和10个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企业有效专利占全市有效专利的比重达到70%;转化一批专利技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培育2个专利授权量达500件的企业(集团)、10个专利授权量达100件的企业(集团);培育试点企业120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家。
  
  ――当年向国(境)外专利申请达100件以上;形成一批在国际上具有竞争优势的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培育5个以上依靠专利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化解一批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成功率达到8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和方向,深化重点产业集群专利引领工程。
  
  1.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结构优化。
  
  ――加强企业技术进步中的专利运用。围绕我市产业振兴重点技术改造等技术进步活动,加强产业关键技术发展趋势的监测分析;加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拟采用的新技术、新装备的专利风险规避;组织专利服务机构深入重点项目承担单位挖掘可专利性技术,策划专利保护策略;加强节能减排专利技术的推广应用。
  
  ――加强承接产业转移中的专利工作。重点跟踪笔记本电脑、芯片等产业的专利技术发展状况;加强产业转移过程中重点引进项目的专利评估;鼓励企业通过专利转让、独占许可等方式获取核心专利,掌握产业发展的主动权。
  
  ――推动建立优势产业专利联盟。加强优势产业的专利培育,整合我市优势产业专利资源,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摩托车、医疗器械等产业成立专利联盟;探索建立专利联盟资源共享和运行机制,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
  
  2.培育新兴产业,实现产业升级。
  
  ――加强自主研发的专利工作。围绕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重点产业产品,采取技术破解、技术规避等专利策略,突破一批专利壁垒,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资源,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专利瓶颈。
  
  ――强化引进技术的专利工作。加强重大技术引进项目涉及专利的有效性和竞争性审查;指导重大技术引进项目中专利技术的转让、许可合约的签订和实施工作;支持重点培育新兴产业技术引进项目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成果专利化。
  
  ――实施专利标准化战略。支持企业以专利为基础,制定(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占领产业制高点。
  
  (二)围绕加快特色工业园区建设,深化重点园区专利促进工程。
  
  1.开展园区专利试点示范工作。加大对园区专利工作的投入和专利指标考核力度,到2012年,培育3―5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和10个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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