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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及吉林省卫生厅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切实转变“重专业、轻基础,重技术、轻服务”的观念,夯实基础护理,丰富服务内涵,增进医患和谐,提高护理质量,长春市卫生局决定于2010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现将《长春市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长春市2010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 2.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标准 3.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标准 4.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标准 二o一o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长春市2010年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 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按照吉林省卫生厅要求,长春市卫生局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通过引导、示范、推广,夯实基础护理,全面提高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2010年全国护理工作会议和吉林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 组织机构 市卫生局成立“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领导、组织、实施、考核和评比工作。 市卫生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福玉 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陈明贵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孙艳静 市卫生局中医处副处长 成 员:陈冬梅 长春市卫生局医政处主任科员 孙晓红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 护理部主任 殷艳玲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 护理部主任 郭彩霞 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护理部主任 陆红艳 吉林省人民医院 护理部主任 李冬梅 长春市中心医院 院长助理 杜柯凝 长春市儿童医院 院长助理 高丽娟 长春市妇产医院 院长助理 沙 菲 长春市中医院 院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由陈明贵同志兼任。 三、活动目标 利用2年左右时间,开展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到2010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创建5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20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50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通过2010年的工作,以点代面,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的目标是三个满意。 (一)患者满意。临床护理工作直接服务于患者,通过护士为患者提供主动、优质的护理服务,强化基础护理,使患者感受到护理服务的改善,感受到广大护士以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的职业文化,感受到护理行业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二)社会满意。通过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三)政府满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生工程,通过提高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民、利民的总体目标。 四、活动范围及主题 活动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院 活动主题: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 五、活动原则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各相关医疗机构要结合“2010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按照本方案有关要求,加大基础护理所占比重,认真组织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 (二)医院自查、行政督导和社会评价相结合。医院对临床护理服务的薄弱环节进行自查,对照本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加以整改。各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医院进行检查指导。市卫生局将对全市“示范工程”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通过设立公开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收集社会意见,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 (三)当前任务与长远建设相结合。在2010年“示范工程”活动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探索和完善医院护理管理制度,建立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护理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