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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政府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10]55号
【颁布时间】 2010-03-19
【实施时间】 2010-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9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这次保障性住房申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申报对象和工作要求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
  (三)加强培训,确保质量。要对各责任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理解申报审批表的相关指标含义,掌握申报审核工作流程,了解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以及调查工作技巧,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四)履行职责,形成合力。此项申报工作涉及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并且有严格的时间界限,工作责任重大,各责任单位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五)严格纪律,强化监督。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准入条件,切实履行程序,认真调查核实,广泛接受监督,真正做到阳光操作,公开、公平、公正。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对相关责任单位要进行公开通报批评,触犯党纪国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和廉租保障性住房的,取消其购房和廉租资格。市监察局要对保障性住房申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保障性住房申报工作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附件: 1、三亚市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三亚市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批表、农村危房简易房改造申报审批表及汇总花名册
  附件1
  
  
三亚市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切实做好我市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三亚市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方中里 (市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张 利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统计局局长)
  李洪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林日雄 (市统计局副局长)
   马小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祉壮 (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海兴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鹏程 (市国资委副主任)
   韩 俊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邢曾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郑元宁 (市教育局副局长)
   高育青 (市民宗委副主任)
   施小兵 (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林 海 (河西区管委会主任)
   关 德(河东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骥(海棠湾镇镇长)
   胡新华(田独镇副镇长)
   李开明(凤凰镇党委委员)
   罗启亮(天涯镇副镇长)
   钟 路(崖城镇纪委书记)
   董朝周(育才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市保障性住房申报审核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日雄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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