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0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不断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举措,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要继续抓好政府负责人、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监管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推进“依法治安”进程。要重视加强对进城务工农牧民及群众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和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自觉保安全的浓厚安全生产环境和氛围。
  
  (四)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力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审核审查,实地考察安全生产条件,落实“谁审核、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和责任追究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三违”、“三非”、“三超”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同时,在“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整治行动中,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防止引发新的社会矛盾,本次大检查整治活动结束后,凡所属辖区、行业(领域)再次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负全责,将严肃追究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