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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10]3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5
【实施时间】 2010-03-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9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
  

  人口信息是基础性、战略性、公共性的信息资源。为有效整合并深度利用人口信息资源,推进部门间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全面加强我区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建设,实现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是推动人口工作创新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工程,是推进以人为本、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支撑。尤其是在政府和社会信息化全面覆盖的大背景下,人口信息化建设必须积极应对,加快发展,主动融入,全面接轨,跟上信息时代的步伐和社会管理数字化的要求。
  近年来,全国人口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信息化体系框架基本确立,人口个案信息系统建设深入推进,各项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不断深化。全国80%的省、市、自治区已基本建立统一的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87%的县级、91%的乡级人口计生部门应用了人口个案信息系统。我区正处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关键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起步阶段,人口出生率依然较高,人口结构、素质、分布、迁移等方面问题相互交织、错综复杂,迫切要求我们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现有人口信息资源,为自治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制定人口发展战略与规划、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人口信息数据。但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区人口信息化建设起步晚,建设相对滞后,与国家相关要求差距较大,已经成为制约人口事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积极务实地推进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口工作重大而迫切的任务。
  
  二、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集中信息资源建设信息中心平台的决定》(宁党发[2007]19号)文件精神。以规范管理、保证公民隐私为前提,以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应用为核心,以人口工作各项业务信息化为突破口,以自治区政务专网、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依托,根据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建共享,系统收集、整合和利用现存的人口及相关信息资源,全面提升人口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全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整体规划,突出重点。将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区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与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有机结合,优先选择业务流程稳定、社会效益明显、信息密集、实时性强的工作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点。
  --先行试点,稳步推进。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广,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市、县、乡、村四个层面上,分期分批开展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区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化建设。
  --资源共享,安全互通。按照依法行政、一数一源、业务协同的要求,积极推进人口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注重公民隐私的前提下,整合现有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借助自治区政务专网、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全区人口信息互联互通。
  --集约建设,适度超前。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采用成熟适用、适度先进的技术和产品。充分利用市场资源,逐步推进系统建设、运行维护的外包和托管模式,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三、总体目标
  按照自治区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适应人口工作改革发展的要求,统筹兼顾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需求,2010年建成自治区人口数据中心,实现全区人口信息网络的五级联动,人口个案信息库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到90%以上;2011年建立人口信息采集整合系统和业务执行系统,人口个案管理、流动人口管理等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取得成效,覆盖全区人口的个案信息库基本建成,主要数据项准确率在95%以上,流动人口信息的共享程度以及与主要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程度明显提高;2012年建成全员人口信息资源库;搭建起全员人口宏观管理信息平台;初步实现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面向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的各项服务进一步健全;信息安全体系、信息标准化体系和信息工作机制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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