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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204号
【颁布时间】 2010-07-14
【实施时间】 2010-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5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无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公安局《无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无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
  
  (无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无锡市公安局2010年7月)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在人口普查前全面开展户口整顿,是确保人口普查数据信息质量的基础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确保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前进行户口整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 30号)和江苏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苏公通〔2010〕136号)的部署要求,市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决定于2010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户口整顿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重点是着力清理和全面调查掌握以居(村)委会为单位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境外人员、无户口人员的情况和数据资料,解决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户口登记项目更加齐全、准确,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为全市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准确翔实的户籍人口资料,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方法步骤
  
  户口整顿工作分为前期准备、入户核对、问题整改和总结验收4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地区户口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选调和培训户口整顿工作人员,落实专项经费,配备必要的装备。以居(村)委会为基本单位,做好户口整顿区域的划分,核对清理门楼牌,全面掌握人口居住地的基本情况,绘制辖区平面图。做好户籍资料的清理核对,利用人口信息管理、“大平台”等应用系统,打印辖区实有人口基本资料供上门核对。印制有关表格和宣传资料,做好宣传发动。
  
  (二)入户核对阶段。户口整顿工作人员携带实有人口资料和相关登记表格逐户、逐人、逐项核对,重点查清登记常住人口中重户口、人户分离和户口待定人员,因参军、死亡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以及未登记的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注意发现和登记项目差错。通过入户核对,全面掌握辖区常住人口、户口待定人员、暂住人口、境外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
  
  (三)问题整改阶段。对入户核对阶段发现的常住人口出生不报、死亡不销、持证不落,以及采取非法手段办理虚假户口、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等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及时解决、纠正,做到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计算机存储的人口信息和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对错漏、缺损和不规范门楼牌,要按规定进行编制、清理和装钉。在8月31日前,要力争全面完成问题整改。确需进一步调查的,也应在年底前完成整改。
  
  (四)总结验收阶段。做好集中整改后的数据整理、汇总分析。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改进和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功能,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采取自查、抽查等方法,逐级总结验收。2010年9月5日前,各地将户口整顿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公一122表,见附件1)报送市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户口整顿统计报表和相关分类人口资料清单(见附件2)抄报同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重点
  
  (一)登记常住户口
  
  1.无户口。包括出生未落户口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无户口婴幼儿,以及长期在我市居住的云、贵、川等地无户口妇女等;
  
  2.应落未落常住户口。包括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未落户口。
  
  (二)注销违规户口
  
  1.重户口。包括非法办理虚假户口、一人多个户口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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