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10]54号
【颁布时间】 2010-07-11
【实施时间】 2010-07-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5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
  
  全省金融业要进一步保持平稳运行的良好势头,积极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增强信贷增长的均衡性、稳定性,优化信贷结构,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加强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切实加强对金融业发展的支持和服务,完善金融工作体制机制,构建银政企良好合作平台,进一步加强信用环境建设,为金融业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一○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今年以来,全省金融运行平稳,信贷投入稳定均衡增长,对支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保持这种良好的发展势头,支持我省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继续保持信贷稳定均衡增长
  
  (一)合理把握信贷投放的力度和节奏。各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当前我省经济发展实际,准确领会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认真执行各项货币信贷政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合理安排贷款投放节奏,保持贷款在季间、月间的均衡投放,努力满足实体经济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求,保持全省信贷稳定均衡增长,巩固和发展我省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2010年,全省贷款投放要确保实现“三个高于”(全省贷款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高于全省gdp增幅,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部贷款增幅、占比高于上年)目标,并努力保持在中部六省和全国的位次。
  
  (二)大力培育新的信贷增长点。进一步深化省行、市行战略合作机制,及时跟踪协议约定事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战略合作协议有效落实。要加强与当地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深入到经济发展一线,开展信贷客户培植工程,特别要针对目前尚未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关系的各类企业,帮助他们改进管理,完善条件,使更多的企业享受到信贷服务。2010年,全省金融机构新培植信贷客户数量要比上年增长20%以上。
  
  (三)积极实施“扶优”信贷政策。围绕支持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区域、产业和项目的信贷投入力度。围绕以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为核心的“两圈一带”建设,不断完善同城化的信贷机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建立科技管理部门与银行的合作机制,鼓励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及企业创新活动的信贷投放力度,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保证对钢铁、汽车、石化等传统支柱产业的信贷扶持力度,积极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促进产业转移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建立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的长效机制,对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的项目、国家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和市场效益好、自主创新能力强的节能减排企业、低碳产业和循环经济项目,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支持力度。
  
  (四)全面落实“扩内需”信贷政策。各金融机构要保持对重点项目后期资金的平稳投放,保证在建、续建项目的信贷配套资金。大力支持文化产业、服务外包、物流、旅游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要认真落实各项消费信贷政策,促进扩大城乡消费市场。积极支持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加大对城市低收入居民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大力发展农村消费信贷,探索推广农户医疗消费贷款、“家电下乡”消费信贷、农户住房装修贷款、农户耐用品消费贷款等,促进农村地区消费升级。
  
  (五)继续落实“扶弱”信贷政策。各涉农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农村金融产品营销力度,扩大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县级分支机构合理扩大信贷管理权限,优化审贷程序,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农贷信贷员包村服务。围绕“仙洪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和“鄂州城乡一体化试点”,人民银行和有关金融机构要认真做好各项支持工作。各金融机构要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改进和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授信和信贷管理体制,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模式和实施细则,推广“襄樊金融网-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模式,促进银企良性互动。要继续做好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助学贷款等民生金融服务工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