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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汕尾市政府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3-10
【实施时间】 2010-03-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4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开展工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尾市开展工业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汕尾市开展工业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提出的“要把今年定为工业年,落实领导抓工业责任制,全面加快工业特别是规模以上工业发展步伐”的工作部署,加快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实现“五年大变化”和“全面砍掉落后尾巴”目标,现结合本市实际,就2010年在全市开展“工业年”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实现“五年大变化”和“全面砍掉落后尾巴”为目标,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市战略,通过开展“工业年”活动,充分调动全市各方面积极因素,大办工业,做大工业堆头,提升规模工业发展水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动全市工业经济迈上新台阶,为全面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10年,全社会工业总产值增长26%,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4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8%,新增新建投产规模以上企业80家;万元gdp能耗下降、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排实现“十一五”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大力承接产业转移。认真贯彻落实省推进“双转移”战略决策,促进现有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加大投入,完善配套,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重点推进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今年要全面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入园项目快出产能,并做好省高新区的申报工作。今年要对各县(市、区)开展工业园区建设和“双转移”工作进行考核,重点解剖各县(市、区)“双转移”工作完成情况,全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双转移”工作新突破。(责任单位:市经贸局牵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统计局、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工业龙头企业。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加快实施步伐,确保列入今年开工计划的工业重点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出效益。强化领导干部负责重点项目责任制,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全力推进汕尾电厂一期3、4号机组、信利4.5代tft、华润海丰电厂、陆丰核电、甲湖湾新能源基地等一批工业重点项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密切配合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发展要求,积极跟进中央投资安排项目的配套贷款,健全银团贷款工作机制,做好大项目的融资协调。(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市金融办、汕尾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抓好工业企业清理清查工作,促进规模以上工业发展。要落实领导抓工业责任制,全面加快规模以上工业发展步伐,加强跟踪、服务,全力抓好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工业项目上马建设,促其尽快建成投产。积极实施《关于促进规模以上工业发展奖励办法》,加大奖励力度,扶持规模以上工业发展。加强对经济户口的清理清查,狠抓上规模个体工业转型工作,并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从而壮大我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总量,提高我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比重。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造就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骨干企业,充分发挥其在地区经济中的主导和支撑作用。(责任单位:市经贸局牵头,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消防局、市卫生局、市金融办、汕尾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汕尾市中心支行配合)
  (四)提升招商引资水平,重点引进大型工业企业。以全市四大开发区和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工业园为载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掀起新一轮招商引资热潮。要围绕延展产业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大视野、大策划、大手笔、大干劲推进招商引资,把引资的对象重点放在发达国家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有实力的中央企业和国内民营企业、知识密集型、科技密集型企业,争取更多的企业落户我市。要加强项目跟踪服务,确保项目落实,提高合同履约率、开工率和投产率。(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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