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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宁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南府办[2010]66号
【颁布时间】 2010-04-29
【实施时间】 2010-04-29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936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南宁市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第107次常委会和全区城乡风貌改造工作现场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若干意见》(桂发〔2009〕22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城乡风貌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桂办发〔2009〕62号)和《自治区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实施方案》(桂风貌〔201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改造范围扩大到我市柳南、南北、南友、南梧、都南五条高速公路沿线和西江水道两侧沿线的乡镇和村屯,我市要逐步铺开全市城乡风貌改造工作。为落实好我市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任务,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抢抓机遇,统筹城乡发展,以改造“竹筒房”为重点,全面铺开城乡风貌改造,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着力提高城乡规划设计水平,着力形成城乡建设特色,着力提升城乡建设品位,着力建立城乡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民族和地方特色凸显的壮乡建设风格,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南宁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按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科学规划,改善民生;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示范带动,分类指导;经济适用,突出特色;创新体制,市场引导”的原则,多渠道整合资金,加大投入,以改造“竹筒房”为重点,结合村镇公共设施配套和农房建设,抓好菜单式管理、标准件建设,全面推进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在节俭的基础上,做到高标准,高水平,有特色,把城乡风貌改造做成整体效果明显、重点突出、内容丰富、群众满意的惠民工程。
  
  三、城乡风貌改造二期工程实施的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对柳州至南宁、南宁至北海、南宁至凭祥等3条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沿线500米可视范围内的城镇和村屯,进行房屋外立面改造,同时选择部分村屯进行综合整治型改造。
  (二)在南宁至梧州、南宁至都安等2条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沿线500米可视范围内,以及南宁至梧州郁江、浔江、西江水道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选择部分村屯,进行综合整治型改造。
  (三)对我市各高速公路沿线部分城镇的主要出入口、主要节点两侧房屋进行外立面改造。
  以上共计涉及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县、横县、宾阳县、马山县9个县区,共25个镇(乡)、51个行政村、98个自然屯的约9025户房屋外立面改造和27个综合整治村屯(其中,9个为示范村屯)的环境综合整治(详见附表一),共涉及规划编制、立面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等28个项目。
  
  四、城乡风貌改造的主要内容和改造方式
  (一)改造的主要内容
  1.乡村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菜单式”安排项目和“标准件”建设的方法开展以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村屯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宜居生态环境。“菜单式”安排项目即把综合整治型村屯需要建设的项目列出菜单,由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和资金项目渠道,从菜单中选择合适的项目予以安排。项目菜单主要包括村屯规划、房屋外立面改造、道路硬化等28个项目。“标准件”建设即将综合整治型村屯必须建设的项目作为村屯建设的标准件,千方百计组织各级、各部门的资金和项目集中投入。标准件包括村屯规划编制、房屋外立面改造、道路硬化、排水沟、垃圾池、篮球场、文化书屋(含图书室)、卫生室、村屯绿化、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等10个项目。
  具体的项目和下达项目的自治区部门详见附表二
  2.把城乡风貌改造和 “六大工程” 结合起来深入实施建设
  一是危房改造工程。把城乡风貌改造与农村危房改造、村寨防火改造结合起来,风貌改造范围内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危房改造计划,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给予相应补助。
  二是污水处理试点工程。在综合整治型村屯选择若干个村屯,开展农村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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