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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依法委托由建设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未经审查合格不得使用。 3、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划、施工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则,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移民新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进行施工,保证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 如遇突发情况需变更施工设计图纸,需征询设计单位的意见,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书,方可按变更后的图纸进行施工。当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地基基础或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时,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 4、施工监理。对移民新村工程建设实行监理的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承担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自项目开工之日起,保证每天在施工现场,严格检查入场建筑材料质量和施工工序、工艺、方法、进度、质量、安全等各个环节,详细记录监理日志,如实向建设单位报告情况。 项目施工中每道工序均应由施工单位在做好自检及隐蔽工程记录的同时提出验收申请,由工程监理人员进行现场验收。上道工序验收合格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5、验收阶段。移民新村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同时结合工程竣工验收,对移民新村工程的抗震设防进行专项验收,检查建设工程的抗震能力和疏散通道、避难场所及设施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工程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对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移民新村工程授牌表彰。 6、资料归档。移民新村建设过程中应指定专人,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收集整理勘察、设计、施工全过程中所有的资料文件,具体包括:移民新村规划建设方案、所在地抗震设防要求(烈度、动参数)、建筑设计图纸、施工质量监督、经费使用财务报告(含农户补贴)以及竣工验收报告等文字、合同、图纸、图象记录材料,并归整存档便于查询。 三、推进移民新村农居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环境。南阳市和各县市区要成立移民新村农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和主管副县(市、区)长任组长,地震局(办)局长(主任)、移民局(办)局长(主任)、住建局(委员会)局长(主任)任副组长,地震局、移民局、建委负责工程投资、建设的科长和涉及移民新村建设的各乡镇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县移民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为移民新村工程的选址、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确定、抗震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各个环节的抗震安全提供技术指导,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大众传媒,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和科技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实施移民新村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共同关心和支持移民新村工程。 (二)明确职责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移民新村工程作为农村群众公共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地按期完成。 在移民新村工程建设过程中,地震局负责协调资质单位为工程提供优质服务、确定抗震设防标准,移民局为移民新村抗震设防争取专项资金,住建部门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方责任主体执行相关标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定期巡查移民新村工程建设情况,现场办公,指导、帮助、督促工程建设,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及时给予协调解决。 (三)做好监督检查,提供优质服务。对移民新村工程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主要包括选址、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环节。检查选址是否符合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有关规定,是否避开地震活动断层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区域;设计单位是否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国家标准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按照施工图和行业标准开展监理,监理日志和监理报告是否详尽、真实;竣工验收程序是否规范,主要结论和意见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建设工程档案是否完整并按规定移交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