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
【颁布时间】 2010-07-29
【实施时间】 2010-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42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

[接上页]
因生源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学校设置规划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四条 在城市新区建设居民住宅区,或者在旧城区成片建设居民住宅,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学校,并与居民住宅同时投入使用。
  在旧城区分散建设居民住宅,预计入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明显超过当地义务教育学位容量,需要调整学校设置规划的,在规划调整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许可建设居民住宅。
  
  第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学校建设,根据需要合理设置教学点;对距离学校较远的学生,应当提供寄宿或者交通便利。
  
  第十六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和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应当举办特殊教育学校,其他县(市)应当指定普通学校设置特殊教育班。
  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校舍建设标准和设施设备装备标准。新建学校达不到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现有学校未达到标准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其实施改造。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或者变相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第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
  公办学校校舍等教育教学设施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出租或者改变用途。
  
  第二十条 禁止在学校周边二百米范围内开办互联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禁止流动摊贩在学校门口经营。
  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文化、卫生、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监管学校周边经营、服务、建设施工等行为,优化学校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建设,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巡逻,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保护学生安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公路或者城市道路临近学校门口的路段设立减速、限速、禁鸣等设施和标志;对车辆流量较多的学校门口,应当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派出交通管理人员疏导交通。
  
  第二十二条 依法禁止在学校周边安全距离范围内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和教师、学生健康的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和设施。已建成的场所或者设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组织迁移、关闭、拆除等措施排除妨害,或者将学校迁移。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完善卫生保健设施,加强食堂等校内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并协助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依法对学校的卫生和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校校舍、消防等安全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进行应急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学校用于接送学生的车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用于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教育、公安、消防、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依法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配置、完善学校安全设施,督促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建立学生管理制度。学生违反管理制度的,学校应当进行批评教育,但是不得责令学生转学、退学或者开除学生。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加强管理,也可以依法送专门学校进行矫治并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等方式谋取利益,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者参加商业性活动。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