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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意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提出我省2010年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突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三个加强”(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基础工作、加强协作联动),继续深化“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确保完成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过程中,突出抓好“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一)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隐患排查常态化。要督促企业自觉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要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排查治理隐患。 2做好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分级、评估、治理、监控、上报等工作。 3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实现动态监控。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健全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实时动态监控。 4深化煤矿专项整治。对列入全省关闭的煤矿,因设备设施等原因没有关闭到位的,应在2010年5月底前全部关闭到位。要针对顶板、透水、瓦斯、运输等事故多发环节,加强监管监察,积极推进煤矿资源整合、改造和重组,强化基础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减少煤矿事故。 5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依法取缔关闭无证无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小矿,落实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跑车、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措施。继续整顿治理小型露天采石场“一面墙”开采,督促企业按照规程开采。继续抓好尾矿库专项整治的检查验收工作,督促企业治理和关闭病、险、危尾矿库,确保全部持证运行。 6继续推进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的搬迁工作,推动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改造。 7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药物的抽检工作。落实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禁“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改变工房用途)现象和超量储存。 8积极开展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及粉尘专项治理。努力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普查和网上申报工作,初步建立企业职业危害情况数据库,把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纳入规范化监管轨道。 9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以及治理超员、超载、超速和酒后驾驶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管理,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抓好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整顿生产建设过程中的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问题。进一步深化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电力、文化、教育、旅游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二)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利用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2认真组织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在我心中”职工演讲比赛、安全文化下乡、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推介、“安全生产楚天行”、发送安全短信等活动,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