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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10]32号
【颁布时间】 2010-04-26
【实施时间】 2010-04-26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946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4加大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安全监管系统在执法、事故调查、抢险救灾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以先进人物为榜样,热爱事业,忠于职守,扎实工作,弘扬新风正气。
  (六)深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适应安全监管工作需要。
  1进一步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急管理责任,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之间的应急协调机制。
  2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建立2个国家级应急救援基地,督促大中型高危企业建立专职的应急救援队伍,配置专业抢险、救护、个体防护、现场监测、消洗设备器材。督促其他企业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并按照就近的原则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研究制订专职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服务和参加社会救援的补偿政策、资金投入政策、工伤保险政策等,确保各类救援队伍面向社会服务、参加社会救援而发生的支出和装备、物资损耗能够得到合理补偿,确保各类应急救援机构正常运转。
  3加快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启动包括通信系统、网络及主机系统、应用支撑系统、指挥大厅和相关系统、数据交换系统、应急救援资源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设在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各地、各级骨干救援队伍之间的联动机制、事故风险监测监控机制、信息报告和共享机制、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
  4抓好全省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评审、修订和应急资源报备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
  5做好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收尾工作。做好2008年和2009年度安全生产监管装备建设项目的“评价”工作。2010年,省安全监管局会同省发改委再落实100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同时做好第三批安监部门监管装备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工作。
  6指导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应用。落实年度300万元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对2008年和2009年度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7抓好安全生产省级实验室建设。做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项目验收工作,力争2010年6月底前完成省非煤矿山和职业危害两个实验室建设项目。
  8组织“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调研工作。深入研究安全生产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加强重点项目研究论证,制定湖北省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
  9加强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工作。完善省级安全生产专家的推荐、使用、考核、奖励、换届制度,以及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违规“情况说清楚”制度和工作业绩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推动中介机构建立自律机制,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时指导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细化行动方案。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订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行动方案,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精心实施。
  (三)加强检查督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的重要内容,抓好检查督办,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安委会要不定期组织对各地“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的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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