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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建设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大意义,认真制订落实目标任务的工作方案,并于2010年3月10日之前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二、市目标办要将建设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各区、各部门绩效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并进一步细化目标,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各责任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将建设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书面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将对各单位落实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二0一0年三月一日 建设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0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一、编制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 1.编制2010年至2020年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城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协、洪山区人民政府、江夏区人民政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3月底之前完成前期调研,8月基本完成规划纲要起草工作,年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2.编制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城市总体规划。 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8月底之前完成规划编制 3.编制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信息产业办、市科协 时间要求:2010年8月底之前完成规划编制 4.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组建高层次的专家 指导委员会。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科协 时间要求:2010年3月底之前确定专家委员会名单,4月召开第一次专家委员会会议 二、推进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试点 1.制定《股权激励试点办法》和《股权激励试点办法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金融办、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制定《股权激励试点办法》,8月底之前制定《股权激励试点办法实施细则》 2.启动实施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力争2010年 10家企业开展首批股权激励试点。 责任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 时间要求:2010年3月底之前启动实施首批股权激励试点 3.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办法》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办法实施细则》,启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知识产权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办法》,8月底之前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办法实施细则》,10月底之前启动实施首批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试点 4.开展以技术、管理等人力资本作价出资注册企业的试点。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知识产权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6月底之前开展试点 5.加强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和科技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建设全省统一的集产权交易、科技成果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等为一体的交易市场。整合完善现有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平台,建立一个科技管理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互联互通的网上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10年10月底之前建成网上信息平台 6.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编制《武汉市技术标准战略发展规划(2011-2015年)》,争取制定或参与制定5-10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