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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根本,深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对应法》和国务院、省、市的决策部署,按照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基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 (一)继续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认真组织编制和修订各类应急预案。重点完成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要组织开展经常性应急预案演练,加强高风险区域、高危行业和基层组织的应急演练工作。要切实抓好综合性应急演练的审核报批工作,统筹规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要着力推广演练成果和发挥应用效益,大力组织学习观摩交流活动,不断增强实战能力。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明确预案编制、修改、评审、发布和备案的程序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数据库,规范预案管理工作。要加强动态管理,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继续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总体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建设。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以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学校为重点的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和责任人,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注重综合协调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统筹、衔接、调动各类资源,尽可能减少应急处置的指挥层次和信息传递链条,实现快速反应、高效运转。要完成市、县两级应急管理专家组的聘任、组建工作,建立应急管理专家数据库,制定应急管理专家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应急管理专家组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积极作用。市政府应急办要在抓好自身规范化建设的同时,研究制定各级政府应急办和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并对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三)继续加强工作机制建设。按照“统一指挥、快速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建设。要着力事前防范机制建设,在“抓源头、抓苗头、抓早抓小”上下功夫,努力使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置逐步转移到前事预防上来。要加强突发事件危险源和危险区域的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管理数据库;要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抓好矿山、建筑、交通、饮用水源地、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区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和监测监控工作;要完善社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社会安全事件的矛盾纠纷,努力把社会安全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危险源和重点区域监测监控系统。要抓好预警标识和信息发布平台建设,扩大预警信息覆盖范围,增强预测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共享性,切实做好监测监控预警工作。要严格信息核实、审查、发布和管理,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把握新闻舆论导向,引导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突发事件情况,维护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政府应急办与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建立健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交流、合作、沟通和联动机制。 (四)继续加强制度化建设。要认真编制 “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将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我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贯彻落实,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保证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运转。 二、进一步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和处置能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