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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3-02
【实施时间】 2010-03-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0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四、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一)要认真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心公共安全、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浓厚氛围。要认真查找我市学习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切实把《突发事件应对法》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形成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良好局面。
  (二)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实际需要,认真编写相关专项应急知识手册。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和举办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贴近实际、操作性强的多种教育形式;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日、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机,介绍应急知识,宣传应急预案,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要采取专题培训、项目培训、以会代训、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要组织开展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努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整体水平。要注重重点人群和高危行业的应急管理教育,要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导,加强高危行业生产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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