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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吉建保[2009]28号
【颁布时间】 2009-12-23
【实施时间】 2009-12-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0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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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确保工程设计施工质量
  
  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加强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建立行政审批快捷通道,缩短审批时限,确保按期实现工程建设目标。要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有关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严格准入退出管理
  
  要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制度,健全社区、街道和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公示制度,建立规范化的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审查制度,形成科学有序、信息共享、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要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对各地区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和本规划实施情况的指导工作,同时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包括建设用地落实、资金使用和监管、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等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附表:吉林省2009-2011年各市、县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分解表(略)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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