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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月-2011年7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加强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的违法行为,整治违法药品广告,规范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督促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全面落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和药品广告发布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整治工作要求,要进行彻底整改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并落实整改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研究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薄弱环节,及时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要注意把整治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管源头、管长远的监管制度、机制,着力从长效机制的建设上探索解决影响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根据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适时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总结阶段(2011年8月)。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对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和评估,并将全市开展情况汇总报市政府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推进科学发展、加速阜阳崛起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把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市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卫生、药品监管、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工商、广电、物价、邮政等部门要围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实行联合执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督促企业召回产品,坚决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吊销企业证照。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要组织媒体深入农村、社区跟踪采访,做好热点问题、重点问题的报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措施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加强舆情收集与分析,做好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有序发布,积极营造良好的科学监管、安全用药的舆论氛围。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组织编写工作简报,及时通报情况,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县、市、区要根据整治任务、措施和要求,制定督查方案,逐级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力度,对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药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落实。对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失职、渎职行为,要坚决予以问责;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 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赵 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范淑清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曹化之 市卫生局局长 程曙光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 辉 市工商局局长 程 刚 市质监局局长 王显义 市经委主任 孟 林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 汝天彬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邵来辉 市邮政局局长 朱道业 市广电局副局长 张 凌 太和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尹家志 阜阳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尚文学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 凯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明旭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文生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纪检组长 王鹤松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 任:赵 丹(兼) 副主任:尚文学 王 凯 王明旭 张文生 王鹤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