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十、加强系统自身建设 (四十七)积极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和统一部署,扎实稳妥推进机构改革。通过理顺职能、优化结构、整合队伍,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运行机制,做到思想上形成共识、工作上形成合力、制度上形成统一、文化上形成风格。坚持机构改革和业务工作两手抓,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配合,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和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指导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的机构改革工作。 (四十八)加强党建和机关人事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培养,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推行竞争上岗制度,突出岗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 (四十九)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紧紧围绕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成、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新形势,认真贯彻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座谈会的精神,积极探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新途径,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增强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性,提高教育培训水平。组织举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新任局长、处长业务培训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 (五十)加强系统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廉洁从政。健全和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和程序,加快实施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勤政廉政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健全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聘任特约监督员对关系民生的重点工作开展监督评议,加强对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资金、公务员考录、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重要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