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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鄂州市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鄂州市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环节计税价格核定办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00号文)和《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通知》(鄂财税发〔2009〕11号文)精神,湖北省决定在我市开展应用房地产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为指针,以充分发挥税收各项职能为准则,从研究应用房地产税评税技术手段入手,在测算房地产基准价格及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的基础上,开发核定价格计税模块,建立房地产交易价格核定应用功能,将其应用于实际征管工作中核定计税价格,用核定结果与纳税人申报价格相比较,按照就高原则确定计税价格,征收交易环节各项税收。在核定功能的应用过程中,通过定期评测核定效果,及时调整基准价格和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调整完善核定模块。同时,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争议处理办法,探索房地产税税制改革新思路和税收征管的新模式。 二、工作原则 (一)合法原则。房地产评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税所依据的数据和资料必须合法有效,评税的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公平原则。房地产评税的标准、评税的时点要一致,评税的结果要客观公正。 (三)效率原则。坚持房地产评税方法与现代化技术手段相结合,以本地化后的评估软件为依托,运用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等相关房地产价值评估方法,通过评税系统计算出房地产评估值,据此作为房地产交易计税核定价格,以解决征纳矛盾、堵塞征管漏洞,公平税收负担,简便、快捷地进行房地产批量评税,使评税具有标准化、批量化和科学化。 三、具体方法 (一)构建完整的信息平台 1、数据采集。市建委负责定期收集鄂州市房屋建安工程造价的标准值,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定期收集鄂州市的土地基准地价,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定期收集房屋的坐落地址、小区名称、房屋类别、建筑结构、朝向、面临景观、房屋总层数、房屋所在层数、有无电梯、建筑面积、房型、容积率、采光状况、建成时间、交易时间、交易类型、交易价格、建筑密度、绿化率等指标,三个部门所采集数据应完整及时地提供给地税部门;市地税局从纳税人申报资料获取税源信息,并采取组织税源普查等方法获取房地产的其他基础数据。 2、资料审核。根据鄂州市的土地基准地价和房屋建安造价标准,以及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平均收入、成本和费用等指标,从客观、准确、完整的原则出发,在评税工作专家委员会的指导下,对采集的数据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与逻辑性。 3、信息录入。集中组织人员采取一边录入、一边再次审核的办法,以确保数据的准确和全面。构建完整有效的数据平台,逐步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形成对房地产税税源信息的动态监控管理。对信息录入工作量大的可采取外包方式,聘请专人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完成。 (二) 探索科学的改革路径 1、组织调研。针对我国房地产税按帐面价值或面积大小征收,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现状,结合我市实际,就如何逐步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采取以评估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开展相关调研。 2、专家座谈。邀请财税专家和教授进行座谈,就房地产税收的改革路径进行探讨,并结合我市现行税制和经济现状,对房地产税收的税基、课税范围、税率和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重点研究。 3、形成课题。组织专班形成调研课题,为房地产税收改革提供必要的理论依据。 (三) 建立公平的评估体系 1、确定评税方法。以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现有工作成果和政府颁布的分类房产建安造价标准和城镇基准地价资料为基础,结合市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确定一套科学的评税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