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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着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一是围绕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在全市公共服务领域加大对相关国家标准的执行力度,加快公共服务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二是以实施“云南民族村”、“西山公园”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项目为契机,抓好辖区景区景点的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建立覆盖旅游各环节的服务标准体系,制定观光旅游、休闲旅游、工业旅游的相关标准,全面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工作,为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提供支撑;三是在零售百货、农贸市场、酒店酒家、商业连锁企业开展服务标准化示范市场、示范企业、示范街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四是以人为本,大力推进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美容美发、家电维修、文体活动、资源回收、医疗卫生、贫困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标准化工作,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五是探索建立政府行政服务的标准化工作模式,加快建立电子政务、便民服务、投诉受理等方面的标准体系,规范行政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六是积极推进金融、物流等服务业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促进新兴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三)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一是围绕我市种植养殖量较大的粮、烟、菜、花、畜、经济林果等农产品,抓紧制定产前、产后标准,建立健全产中技术规程,加快推进适宜种植区的标准化生产;二是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重点抓好农业龙头企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工作,继续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生产经营模式,在各县(市)区培育一批种植养殖标准化示范企业,全面提升优质特色农产品的质量效益,促进农业的产业化、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三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监测体系、评价体系和信息化体系建设,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优势农产品的品牌建设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四是利用中心城市的技术和区位优势,组织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围绕全省农副产品深加工的需求,研究制定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的系列标准,提升优质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五是积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为我市优势特色产品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六是通过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各类农业协会,广大农民大力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种植养殖技术,以标准为纽带,推进农业现代化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强化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标准化工作 一是要加大合理用能、清洁生产、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方面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力度,鼓励企业建立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实现能源综合利用的标准化管理,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二是要加大环境保护方面标准化工作力度,重点在水资源保护、污染物排放、垃圾处理、城市绿地建设维护等方面,强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营造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三是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的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以太阳能利用为主的相关标准研制工作,提高对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利用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有关部门参加的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推进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标准化相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标准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标准化工作的成效进行定期考核。形成“统一管理、整体联动、各司其职、协调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共同推进我市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推动地区、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将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企业是标准制订、修订和实施的主体,也是标准的直接受益者,企业应建立标准化相关工作的经费投入机制,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公益性的标准化活动。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为辅、社会资金投入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 (三)建立激励机制 重视科技计划项目中的标准化工作,将符合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要求的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列入科技计划项目,将符合科技奖励条件的标准化工作成果纳入科技奖励范畴,促进技术标准创新。设立“昆明市标准化工作贡献奖”,对通过技术标准创新、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示范项目实施等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以及获得国家或行业、省级标准化专项奖励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