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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旅函[2010]145号
【颁布时间】 2010-03-06
【实施时间】 2010-03-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6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旅游局、广东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创建广东省乡村旅游示范基地的通知

[接上页]

  第二条 乡村旅游示范基地评定适用于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乡村地区农业和农村旅游、或从事农村旅游服务与经营管理的各类经营主体。
  
  第三条 省旅游局将“乡村旅游示范基地”纳入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及各项旅游促销计划,乡村旅游示范基地享有相关优惠扶持政策。
  
  第四条 乡村旅游示范基地的评定,坚持企业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公开评定,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原则。
  
  第五条 乡村旅游示范基地要积极支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支持并承认国民旅游休闲卡,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和方案,为持卡人提供特殊优惠和便利服务。
  
  
第二章 乡村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标准

  
  第六条 乡村旅游示范基地须符合下列标准:
  (一)设施
  1.硬件设施齐备到位,游客感知舒适。主体建筑和配套设施建设,具有较强的民族性和地方性特点,其建筑形式、体量、色彩能够充分地与周围景观及其氛围相协调。建筑的内部装修简朴大方,在用材、内容上能充分体现民族性、地方性和农村特色。住宿、餐饮、卫生设施参照《广东省乡村旅馆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2.交通设施完善,交通组织快捷高效。
  3.各活动区的配套与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4.通讯设施完善,确保畅通。
  (二)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布局与分区
  1.符合村庄规划,合理布局旅游接待设施,统筹安排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有明确的功能分区,且各活动区的分隔明显、布局合理。
  3.有足够面积的绿化区域,植物与饰品布置得当、环境优美。
  4.有明确引导和介绍标识,且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三)乡村旅游示范基地特色活动项目
  1.能提供特色多样的活动项目,活动项目有较强的地方性、季节性和参与性,能充分地体现当地农业和农村特色,游客感觉舒适有特色。
  2.活动项目区域具有充足的活动空间,且项目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展示、游览、体验等活动能有机结合,协调统一。
  3.活动项目与其他旅游点及附近乡村旅游示范基地之间,具有较强的差异性。
  (四)安全
  1.乡村旅游示范基地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a)须获得当地消防部门的书面许可。
  b)有足够的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且完好、有效。
  c)能保证各项安全设备的安全可靠,能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严禁使用有事故隐患的各项安全设施、设备;严禁使用超过安全期限的安全设施、设备。
  d)危险地段的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
  2.乡村旅游示范基地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操作规程,并确保严格执行。
  a)能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培养全员安全意识。
  b)能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c)服务人员能经常参加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均接受过消防培训,并具有紧急情况下组织游客疏散、电话报警和快速救援的知识与技能。
  d)建立有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预演、监督和及时汇报制度。
  3.乡村旅游示范基地须确保游客参加乡村旅游活动的人身安全。
  a)能向游客提供安全卫生的餐饮服务,消毒措施到位,并有严格的定期监督、处罚和公示制度。
  b)建立有相应的医疗急救措施,并配备医务人员和游客常备药品。
  c)建立有必要的紧急救援机制、突发事件处理及应急机制。
  4.安全配套设施及工具要建立完整的维修、保养、更新制度。
  (五)卫生
  1.乡村旅游示范基地的环境卫生符合规定标准。
  a)卫生设备和设施完好、无缺损,不漏水。
  b)卫生场所内无蚊蝇、污物,墙壁、隔板、门窗等清洁无霉斑、无脱落、无刻画。
  c)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2.乡村旅游示范基地须制定各项卫生制度和措施,定期进行各项卫生检查。
  a)有严格的消毒制度和检查制度,具有符合标准的卫生消毒设施。
  b)餐饮场所能达到gb16153-1996规定的卫生标准。
  c)旅游饮食卫生具有严格的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
  3.遵守国家、地方政府的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服务
  1.树立游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
  2.实行规范、标准化管理和服务。
  3.建立服务质量监督保证体系,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考核。
  a)建立有职责分明的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市场秩序优良。
  b)设有常设性接待人员,接待制度健全,且设有面向公众的旅游咨询电话和投诉电话,接听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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