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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发[2010]20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8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天津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农委(农业局)、卫生局、团委,各高等院校:
  现将《天津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对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相互配合,积极做好我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
  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农委
  市卫生局
  团市委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三日
  

  
  
天津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2010年,全市共招募201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招募对象主要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09届、2010届毕业生。支医岗位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09届、2010届毕业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五)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宣传动员
  (一)宣传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宣传动员
  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支一扶”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及相关政策,深入“三支一扶”大学生重点来源高校宣讲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先进事迹,营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良好氛围。各高校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积极发挥导向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就业观念。要利用校园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向毕业生宣传“三支一扶”工作政策和措施,发布招募信息,开展招募咨询等,切实做好对毕业生,尤其是相关专业毕业生的动员工作。
  
  三、组织招募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布岗位
  4月27日前,市“三支一扶”办在本市各大报刊、天津人事信息网(www.tjpnet.gov.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和各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募公告,向社会公布今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事项。
  (二)报名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6日。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高校毕业生通过登陆北方人才网填写报名信息。各区县“三支一扶”办负责组织对报名大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在收到毕业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后,及时对照招募要求进行审核,并在24小时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学生。
  (三)考试
  市“三支一扶”办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15日。考试工作全市统一进行,考试内容为毕业生基本素质测试。根据考试结果,市“三支一扶”办分别对每个招募岗位报考学生进行排序,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成绩合格人员较少的岗位进行调剂,按照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少或考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也可按1:2或1:1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四)面试
  5月23日,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面试。市“三支一扶”办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和报考岗位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考核名单。
  (五)考核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按照考核名单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考生的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不符合招募要求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同意,区县“三支一扶”办书面通知考生。对空出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进行递补,形成体检名单。
  (六)体检
  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健康状况要求(见附件1),按照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体检。对不符合要求的,书面通知考生,所缺岗位按照排序名单顺次递补。递补考生体检结束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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