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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合教[2010]100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9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四)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指导意见,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总数及学校的办学规模,科学合理的划分学区,确保100%覆盖本行政区。科学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市区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三县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以内涵发展为主题,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统筹做好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合肥市教育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0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咨询举报电话
  

  部门 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
  合肥市教育局 26337132626907
  瑶海区教育局 44741944487427
  庐阳区教育局 56999825699995
  蜀山区教育局 55976775597673
  包河区教育局 33571373357136
  新站区社会事业局 42278554227855
  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36792123679104
  高新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53180115318011
  肥东县教育局 77111567730119
  肥西县教育局 88504038841757
  长丰县教育局 6671595667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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