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市文明办拟订的《昆明市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并抓好贯彻实施。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昆明市深入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抓好市委、市政府“四创两争”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积极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我市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提升创建质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八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切实加大创建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建设组织健全、教育全面、环境整洁、秩序安定、服务完善、文化丰富、科学普及、风尚良好的文明社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昆明、打造品质春城、促进昆明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要求,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密切配合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努力把社区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把广大居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市委、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 (二)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深入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分析和把握群众的心理,力争每年办几件作用大、实效强、群众急需解决的实事,要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解决好,使社区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通过组织主题鲜明、形式灵活多样、便于群众参与的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三)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居民文明素质,不断增强群众自律意识,形成良好社会环境。 (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要符合城市发展水平,尊重社区建设规律,适应群众实际承受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社区组织。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完成好联系、宣传、组织、团结人民群众的任务。发挥共建、联建组织在文明社区创建中的整体效能,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外来人口管理机制,完成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工作,做到管理有序,完善服务。 (二)加强社区教育。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学习教育。因地制宜地办好各级各类市民学校,做到有阵地、有教材、有师资,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教育网络。文明市民学校活动正常,广泛开展以《昆明市民文明公约》为主要内容的市民文明知识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意识。 (三)搞好环境治理。合理规划、加大投资,动员各方力量齐抓共建。坚持“老区抓改造、旧区抓配套、新区抓提高”的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区环境建设。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抓好“六清六建”相关工作,从解决脏、乱、差问题入手,依法拆除各种违法违章建筑,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和袋装化,增加和改进环卫设施,加强日常保洁管理。搞好社区绿化美化,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城市品位。 (四)维护社区秩序。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建立健全规范居民行为的规章制度,引导居民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并积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认真做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治安防范。建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完善群防群治体系。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疏导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加强社区流动人口及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抵制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和不文明行为的滋生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