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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农委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阳市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阳市农村沼气 后续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贵阳市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为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截止2009年底,全市共建成“四改一气”农村生态能源项目21万余套,基本实现了农村适宜地区普及“四改一气”的目标,全市农村生态能源项目建设重点转为服务和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沼气后续服务活动行为,实现沼气后续服务社会化,充分发挥农村户用沼气的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促进我市农村沼气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全国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试行)》、《贵州省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四改一气”农村生态能源建设项目后续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筑府办发〔2006〕72号)等文件要求,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引导、多元发展、服务高效”的总体要求,以乡村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以市、县级服务能力建设为支撑,以提供优质、规范、高效、安全服务为宗旨,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社会化市场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农村沼气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设原则 1.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原则; 2.坚持“政府引导、协会搭桥,广联农户”的原则; 3.坚持“项目带动,建管并重”的原则;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选择服务主体的原则。 二、服务目标与建设任务 (一)服务目标 全市形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专群结合、功能齐全、运转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并通过市场化经营模式,逐步实现沼气后续服务工作专业化、物业化,农村沼气后续服务工作覆盖率达到100%,沼气正常使用率达95%以上。 (二)建设任务 1.县级沼气后续服务中心建设 新建9个县级后续服务中心(开阳县、修文县、息烽县、清镇市、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南明区、高新区各1个)。中心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经营场所、一套信息系统、一批检测设备、若干套维修工具和服务交通工具。 2.沼气后续服务承包经营 完成农村沼气后续服务承包经营工作,明确承包主体工作职责及考核标准。由区、市、县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县级服务中心或乡服务站经营资格面向社会发包,协会、企业、个人等均可参与承包,确定承包主体须签订后续服务合同(合同等有关材料报市农委和市财政局备案)。 3.沼气后续服务维修培训 每年举办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人员培训、轮训10期以上。 三、建立健全沼气后续服务体系 (一)沼气后续服务体系机构建设 1.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业行政监管部门+沼气协会+社会化后续服务机构”的后续服务运管机制。 2.建立健全“县级沼气后续服务中心+片区沼气服务点”的梯级沼气后续服务行业网络体系。 (二)沼气后续服务体系机构及职能 1.县级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 制定沼气后续服务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指导和协调沼气后续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督导沼气后续服务工作,检查沼气后续服务收费标准;监管资金使用与管理,研究并解决沼气后续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负责组织沼气后续维修服务人员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制定沼气后续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对沼气后续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及考核;负责沼气后续服务承包经营权的发包工作,对沼气协会的业务工作和技术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县级沼气后续服务中心 接受区、市、县农村能源环保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与管理。负责本区域沼气池日常管理、维修服务;负责本区域沼气后续服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负责本区域沼气用户的电子档案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制定沼气后续服务工作制度;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户实际承受能力出发,制定经县级以上物价部门批准的统一的沼气后续服务收费标准和配件销售价格。监督片区沼气后续服务点及沼气后续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为片区沼气后续服务点提供质优价廉的配件产品,根据县级农村沼气后续服务工作考核办法,接受上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对沼气后续服务工作的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