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和《甘肃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6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0号)、《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61号)和“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继续加强“三项建设”,不断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工作,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杜绝重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实现“一个确保,六个下降”。即确保全市主要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在省上下达控制指标范围内;实现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万车死亡率和煤炭百万吨死亡率等六项指标同比继续保持下降。 三、工作措施 (一) 预防为主,继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 危险化学品: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集中完善中小化工企业安全整治机制,进一步关闭和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无安全生产保障的化工生产企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工艺和生产设备检维修、开停车、试生产等非生产状态下的安全监管,提高安全控制水平。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工作,严防易制毒化学品非法买卖。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及时整改隐患,实现隐患闭环治理。严把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关,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安全监管,严格安全准入门槛,提升企业安全水平。同时,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管。 煤矿: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两个《实施意见》。继续推进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规范煤矿开采秩序。贯彻落实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继续推进瓦斯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生产行为,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煤矿违规采掘作业、瓦斯、透水、超能力开采、火灾和煤尘爆炸等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非煤矿山: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冶金、有色、建材等相关行业的安全监管,不断提升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水平。认真开展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跟踪落实尾矿库专项治理资金,对病库、险库全面进行限期整改。加强对矿用炸药等火工用品使用贮存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严格非煤矿山企业行政许可。加强对矿山外协专业技术工程服务单位的监管,重点查处以包代管和无证施工行为。 道路交通:继续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做好“五整顿、三加强”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非法载客,积极探索建立治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大危险路段巡查督查力度,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加强对危险物品特别是液化石油天燃气运输的整治,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遏制运输事故发生。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或行驶记录仪监控系统。进一步加强渡口渡船、低质量船舶等水上交通安全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