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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烟花爆竹: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和零售企业安全监管。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准入门槛,继续加大对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企业的查处力度。全面实施烟花爆竹产品防伪标签管理,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渠道,把好登记备案关,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建筑施工: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广泛开展以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设项目要落实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对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 公众聚集场所:继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健全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大力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特别是高层建筑、网吧、歌舞厅、地下空间等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加强对“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区域的隐患治理。加大消防知识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消防队伍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特种设备:继续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隐患排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严格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 水利:加强对大型水利设施、水利建设项目的监管和病险水库的治理和监控。特别要加大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和建设施工安全。加强对小水电站建设项目(工程)监管检查,认真治理小水电站建设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农机: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农机监理工作水平,严厉打击黑车非驾、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其他行业:机械、轻工、纺织、烟草、邮政、国土、林业、旅游、教育等行业要紧密结合各自实际, 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以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排查安全隐患、清除不安全因素,不断提升业内单位的整体安全水平。 (二)突出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加大执法力度。交通运输部门要严厉打击无照营运、违法载客、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严肃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无证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以中小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发生过事故和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严厉查处未经安全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等违法行为;消防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多合一”等违法违章行为;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2.完善举报奖励制度。要认真贯彻《兰州市生产安全事故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充分调动全民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 3.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监管、公安、工商、建设、国土、质监、监察等部门要组织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对取缔关闭后又擅自生产、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以及停产整顿期间又违规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对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手续而擅自建设、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需停止建设或停产停业限期整改的,要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整改;该关闭的坚决依法关闭。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调查处理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和领导者的责任。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