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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兰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兰政办发[201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4-22
【实施时间】 2010-04-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2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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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突出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行政问责制度
  1.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将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重大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乡镇(街道)有关负责人对本区域内管辖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2.各级职能部门要按照《兰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特别是具有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要严格行政许可,明确审批责任,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评估和分类管理,落实新、改、扩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状况,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
  3.各乡镇(街道)基层单位要以健全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为重点,逐步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不断扩大基层安全监管覆盖面,提高基层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贯彻《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岗位责任和监督责任体系建设,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保障到位。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挂钩比例。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1.加大安全投入。抓紧做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逐年增长,加强对各项安全费用的监督管理,保证投入到位、专款专用。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2.坚持“科技兴安”战略。支持企业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技术与建设项目“三同时”。不断扩大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成果应用范围和覆盖面,以瓦斯监测监控、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han阻隔防爆技术、化工危险工艺自动控制技术等为重点,加快实现企业生产本质安全,提升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3.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标准化试点工作经验,制定安全标准化配套措施,把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行政许可、监管监察执法、评优评先、保险费率、风险抵押金等相结合,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 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帮助督促企业开展机械制造、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旅游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鼓励企业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依托企业救援资源和专业队伍,进一步整合各方面的抢险救援力量,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防止因撤离不及时或救援不适当造成事故扩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快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明确主管部门,制定并完善实施细则,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应急救治。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员安全素质
  1.继续加强安全培训教育。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企业安全培训体系建设,突出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重点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农民工和新进人员的安全培训,强化就业准入条件。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特种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做好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提升各类人才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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