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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桂政发[2009]108号
【颁布时间】 2009-12-25
【实施时间】 2009-12-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59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造纸与木材加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五)积极鼓励技术创新与科技进步。
  
  建立自治区级林浆纸一体化研究机构,加大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推进造纸工业原料林木、竹子、蔗渣和桑杆原料的技术开发应用推广。组织良种良法、基因工程等重大课题联合攻关,争取在基因工程等关键领域取得重大突破。通过政府支持、企业参与等方式加快广西大学等高校加大对造纸工业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办、完善培训机构,通过多层次专业人才队伍的教育、培训,形成我区造纸工业发展的人才支撑体系。建立自治区级木材深加工研发推广中心,支持木材加工龙头企业开展桉木综合利用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引导企业自主创新,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提升木材加工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六)继续加快扩大开放合作步伐。
  
  积极引进国内外、境内外投资开发广西造纸与木材加工业,特别是要引进低能耗、低污染、高品质、高科技的造纸企业和品牌。努力营造有利于造纸业、木材加工业开放合作的良好环境,加快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外企业、金融机构及民间的合作,大力引进世界纸业巨头,扩大开放合作力度,促进我区造纸与木材加工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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