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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办发[2010]40号
【颁布时间】 2010-04-21
【实施时间】 2010-04-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66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公安部决定从2010年到2012年,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0年到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将《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三年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全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工程三年规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推进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全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议精神,特制订此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以“四个四”为着力点,即: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责任有效落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社会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全面提高,消防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基本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政府消防工作组织领导责任。一是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发改委、财政、公安、民政、安监、城建、工商、文化、教育、卫生、地震、广电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三是当地人民政府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每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每年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政府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市、县两级政府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四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迅速提请当地政府组织、指挥灭火救援及火灾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召开火灾事故现场会。
  2、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市、县、区政府要与所属的部门、行业、系统及大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部门、行业、系统的消防工作责任,并定期进行检查考评,奖优罚劣。二是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对涉及消防行政许可、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宣传教育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公安、消防、安监、广电、文化、教育、卫生、工商、城建等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共同解决。三是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在行业、系统内部,要逐级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工作职能部门,逐级建立和召开消防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重大消防问题,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逐级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四是要确定行业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每年都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的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消除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五是要增加资金投入,加强消防组织和消防设施、装备建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召开现场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六是要严格依法审核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重要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具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者移送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3、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责任。一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推动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2010年,县级以上城市、重点镇要对不符合当地经济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编制及时组织修订(包括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通信),其他建制镇、集镇、乡村消防规划应与建制镇、集镇、乡村建设规划同步完成。二是各级政府要把消防部队业务费列为同级财政一级预算,严格落实财政部、公安部300号文件精神,全额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类专项建设配套经费。三是提请各级政府应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消防专项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统一指挥,公安、消防、交通、通讯、电力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快速反应系统,2010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府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完成应急救援队组建工作;2011年底前,完成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装备建设和与其他各类应急队伍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四是提请各级政府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六是推进远程监督系统的联网。对社会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实行远程视频监控,2010年、2011年、2012年全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联网率分别达到50%、80%、100%,实现公共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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