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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10]28号
【颁布时间】 2010-04-20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0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巩固全国第八次、第九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成果,查处纠正第十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国家和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和扎实推进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面核查2009年度卫片检查图斑,对核查发现的违法案件依法查处,对不规范用地行为全面整改,确保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国家、省验收;对造成土地管理秩序混乱的责任人启动问责;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工程实施,逐步建立我市“批、供、用、补、查”信息监管系统,夯实国土资源管理基础,提高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能力。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太原市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兵生(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弓跃(市委常委、市纪检委书记)
  吉久昌(副市长)
  苏浩(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薛维柱(市政府副秘书长)
  任晓峰(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长)
  张宝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戴来伟(市公安局副局长)
  谢宏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晓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孙荣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任书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建勋(市城乡管理委员会主任)
  梁争平(市财政局局长)
  郭治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张双娥(市房产管理局局长)
  王拴成(市工商局局长)
  方剑秋(太原供电局局长)
  王健雄(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张政春(市纪委常委)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室主任:张宝玉(兼)
  办公室副主任:张政春(兼)
  邢建成(市财政局副局长)
  白托明(市国土局副局长)
  王献明(市国土局副局长)
  武世光(市国土局监察支队长)
  韩月和(市国土局纪检组长)
  办公室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具体职责及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1.外业核查督导组: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完成图斑自查工作,并保证上报数据真实准确,与用地现状保持一致。
  组长:白托明(兼)
  成员:李庆保、王太生、王安怀,原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4人,市国土局监察支队4人。
  2.内业审核组:主要负责审核各地自查上报的图斑地类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属于基本农田、是否办理转(征)用和供地手续、数据是否真实准确、违法案件是否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并汇总上报各阶段统计报表。
  组长:王献明(兼)
  成员:董彦平、赵欣、王银峰、刘世政、高峰命,原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2人,市国土局监察支队2人。
  3.行政和司法保障组: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涉嫌行政问责、刑事追究、职务犯罪、强制执行的案件指导、协调、落实等工作。
  组长:张政春(兼)
  成员:王太杰、时保进、韩利明、李成隆
  4.督查验收组:主要负责对全市卫片执法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检查和检查验收,并提出我市约谈问责建议。
  组长:韩月和(兼)
  成员:朱成明、任小燕、李明放、杨波、郭秋羽、傅俊峰,市公安局机动大队2人,市国土局监察支队2人。
  5.工作保障组:主要负责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月报,帮助基层协调解决工作问题,组织开展执法培训,负责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组长:武世光(兼)
  副组长:张艳红
  成员:祁俊、齐荣贵、李荣,市国土局监察支队2人。
  
  三、工作分工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第十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和2008年10月以来违法用地查处整改工作,落实违法建筑拆除和违法用地复垦复耕;4月1日前将第十次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图斑中违法建筑物拆除没收到位,5月1日前将罚没款足额缴纳到位,6月1日前将违法用地复垦复耕到位。
  市监察局:审核国土部门移交的建议追究当事人党纪政纪责任土地违法案件,5月1日前追究落实到位;牵头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市公安局:5月1日前侦办完毕涉嫌犯罪土地违法案件并移送检察机关,配合国土部门查处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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