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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字号】 闽国税发[2010]62号
【颁布时间】 2010-04-23
【实施时间】 2010-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2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福建省国税系统2010-2012年纳税服务工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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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通12366服务热线。按照总局的统一规划,积极筹建省局12366热线服务系统,从机构人员、平台建设和业务需求等方面着手,有计划地开展筹建工作,实现“全省集中、统一接听、人工坐席、呼叫转办”的咨询服务模式,统一提供政策咨询、办税流程、投诉举报、信息查询等服务项目,全面提高纳税咨询服务水平。
  3.统一网站模式。根据“金税三期”总体目标,按照一体化原则,适时推广总局制定的搭建功能和界面统一的网站模式,整合省以下国税网站。在实现宣传咨询、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基本服务功能基础上,逐步拓展网上互动功能,增强疑难问题在线咨询、意见建议在线收集、投诉举报在线受理等征纳互动功能。
  4.推进“三网合一”。推动纳税服务热线、国税网站、办税服务厅之间的服务功能整合和互动,逐步将各类纳税服务事项整合到统一的平台上管理,逐步实现纳税服务平台与税收征管、办公自动化等税收管理系统信息资源共享。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力保障
  合理配置人力、提高服务能力、建立激励机制,打造高素质的纳税服务队伍,为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提供人力保障。
  1.优化人力配置。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根据纳税服务工作实际情况,适度增配纳税服务岗位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合理选配适合纳税服务工作要求的人员从事纳税咨询、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工作;定位长远发展,积极引进纳税服务急需的专业人才。
  2.加大培训力度。大力开展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税收业务教育,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将纳税服务人员纳入教育培训的整体计划,统筹安排,分层次、分类型逐年开展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办税服务厅人员的培训;积极开展纳税服务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3.建立激励机制。各级国税机关应当将纳税服务工作岗位视为培养锻炼干部、提升综合协调能力的重要岗位,建立健全纳税服务人才评价、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加强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和激励,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工作热情;建立纳税服务人才库,为纳税服务工作储备人力资源。
  (五)加强经费管理,提供财力保障
  加大纳税服务经费投入,规范纳税服务经费管理,提高纳税服务经费使用效率,为推进纳税服务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1.保证经费投入。各级国税机关应当明确将纳税服务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并逐步加大其所占比例,确保纳税服务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2.规范支出管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人需求变化,动态管理纳税服务经费,适时优化投放结构,逐步规范支出构成,切实控制纳税服务成本。
  3.提高使用效率。在优先保障为大多数纳税人提供普遍服务和标准服务的基础上,重点保障满足纳税人迫切需求的分类服务和个性化服务,持续保障“网上办税服务厅”等基础工程建设,大力支持纳税服务工作创新,切实提高纳税服务资金使用效率。
  (六)建立考评机制,提供监督保障
  科学设计纳税服务考核指标,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评价机制,加强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考核,分析查找问题,及时改进工作,为促进纳税服务工作提供监督保障。
  1.建立考评制度。按照“内外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制订纳税服务考评办法,明确纳税服务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奖惩机制等要求,客观评价纳税服务工作质量。
  2.完善指标体系。按照“科学合理、普遍适用”的原则,围绕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信用管理和权益保护等内容,逐步建立健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的纳税服务考评指标体系。
  3.开展满意度调查。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委托第三方调查、召开纳税服务座谈会、推行办税服务厅电子评价系统等方式,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纳税服务状况,收集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纳税服务工作存在问题,促进工作改进。
  4.建立持续改进机制。按照“激励为主、持续改进”的原则,推行纳税服务评比通报制度,定期评选星级办税服务厅和纳税服务先进单位,加强对考核结果的沟通反馈和综合分析,引导督促各部门、各环节及时解决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形成纳税服务持续改进机制。
  
  
年度 主要工作事项
2010年上半年 1.建立纳税服务组织机构,明确纳税服务职责。2.组建省局12366热线服务系统。从机构人员、平台建设、业务需求等方面开展筹建工作。3.制订《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规范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服务规范、日常管理和考核标准。4.建立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5.举办纳税服务培训班,提高服务人员业务素质。
2010年下半年 1.建立健全省局12366热线服务系统工作制度,推进纳税服务热线建设。2.建立纳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确保经费投入。3.制订纳税服务考核办法,健全考核指标,客观评价服务质量。4.委托第三方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全面掌握服务状况。
2011 1.推行纳税服务评比通报制度。2.建立纳税服务岗位激励机制。3.开展纳税服务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4.评选纳税服务之星和纳税服务先进单位。5.建立纳税服务人才库。
2012 1.制订办税服务厅建设标准,推进标准化建设。2.推进“三网合一”,整合服务资源。3.健全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2010-2012年主要项目分工和进度安排表
  按照总局《2010-2012年纳税服务主要项目分工和进度安排表》意见,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现将我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2010-2012年主要项目分工和进度安排如下,请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序号 工作项目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参加部门 层级 起始时间 完成时间
1. 宣传咨询 强化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需求分析工作。 纳税服务处 相关部门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0年
2. 加强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资料编制工作。 纳税服务处 相关部门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2年
3. 办税服务 “一站式”服务的全面实现。 纳税服务处 征管科技处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1年
4. 完善网上办税功能,拓展网上办税业务。 征管科技处 纳税服务处、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 省局 2010年 2012年
5. 优化业务流程,精简涉税资料。 征管科技处 相关部门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1年
6. 权益保护 建立有效的征纳沟通机制。 纳税服务处 相关部门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2年
7. 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处理制度。 纳税服务处 相关部门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2年
8. 信用管理 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指标体系和评定标准。 纳税服务处 相关部门 省局 2010年 2010年
9. 开发和推广纳税信用评级软件,健全纳税信用信息数据库。 纳税服务处 相关部门 省局 2010年 2012年
10. 根据纳税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 征管科技处 相关部门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2年
11. 社会协作 健全涉税中介行业管理制度。 纳税服务处 相关部门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2年
12. 加强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合作。 征管科技处 相关部门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2年
13. 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 人事处 纳税服务处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2年
14. 加强与科研、咨询等机构服务合作。 纳税服务处 科研所注税协会、教育处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2年
15. 健全纳税服务制度。 纳税服务处 相关部门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2年
16. 建设标准统一的办税服务厅。 纳税服务处 相关部门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1年
17. 建设全省统一的税务网站。 办公室网管办 相关部门 省局 2010年 2012年
18. 建设省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纳税服务处 征管科技处信息中心服务中心、采购中心等 省局 2010年 2012年
19. 纳税服务平台与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共享。 征管科技处 信息中心纳税服务处 省及省以下 2011年 2012年
20. 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和服务技能培训。 纳税服务处 教育处、税干校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2年
21. 建立纳税服务人才库,制定纳税服务岗位激励办法。 人事处 纳税服务处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1年
22. 加强纳税服务经费预算管理,提高纳税服务专项经费比例。 财务管理处 办公室纳税服务处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2年
23. 建立统一规范的纳税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纳税服务处 相关部门 省及省以下 2010年 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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