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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金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金政办发[2009]137号
【颁布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09-12-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3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编制工作安排意见
  (市发改委 2009年12月)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经济转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事关我市长远发展,对全面提高我市综合实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发展的影响,积极适应国际环境的新变化和国内发展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立足科学发展,加快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着重解决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工作的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使之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十二五”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和分工
  (一)开展重大问题研究。重大问题研究是“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透明度和民主参与度,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对重大问题形成共识的重要途径。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经过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思路、重大项目建设、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第三产业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六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为我市“十二五”发展提供更好的思路和解决办法。
  (二)编制总体规划纲要。依据“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突出总体规划纲要的战略性、纲领性和综合性,明确“十二五”期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总体规划纲要由市发改委牵头组织起草。
  (三)编制区域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以及限制开发区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县(区)规划、城市规划和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结合我市“一线三点”的经济布局,充分考虑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对我市功能区的划分,经研究确定新材料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园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发展三个区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由市直有关部门承担。
  (四)编制专项规划。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点以及“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组织编制重点产业、特定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使之成为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直相关部门提出编制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编制;县、区专项规划由县、区统筹组织编制。
  (五)编制部门规划。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本部门“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导向性的规划文本,并于2010年3月底以前报市发改委,为全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编制提供有效支撑。
  (六)编制县(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县、区“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县、区政府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县、区“十二五”规划纲的编制,要符合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全市区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尽可能与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同步并略有超前。县、区要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区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改委及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并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市发改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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