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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互联网产业成为我市重要的新兴产业。2009-2012年,互联网产业年均增长50%,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2012-2015年,互联网产业年均增长40%,2015年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 --在互联网应用服务领域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龙头骨干企业。到2012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1-2家,超十亿元5-10家,超亿元30-50家;到2015年,销售收入超百亿元企业3-5家,超十亿元30-50家,超亿元50-100家。 三、主要任务 加快建设网络基础设施,持续提升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能力,着力构建产业公共服务和投融资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物联网,积极巩固特色优势领域,不断拓展新兴应用服务,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努力推动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促进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 (一)加快建设基础设施。 加强网络基础设施规划。结合城市规划,大力推进光纤接入网、无线接入网建设,实现全市范围内互联网接入的无缝覆盖。推动通信网络和广播电视网络ip化、宽带化、移动化和全光化,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宽带城域网。积极发展下一代互联网、宽带移动通信网和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推进深圳“数字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信息化水平。支持电信运营商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适度降低互联网企业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等费用,进一步优化互联网产业发展环境。鼓励深圳广电与电信等行业企业在网络基础设施、业务内容、商业模式等领域开展合作,在三网融合上先行先试并取得突破。 (二)持续提升创新能力。 促进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商业形态和服务。把握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结合行业特点和应用需求,促进互联网技术和服务业相互渗透融合,推进应用创新示范,催生新服务和新业态发展,拓展城市和产业发展的新空间。 鼓励技术创新,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密切跟踪国内外互联网技术发展趋势,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技术与标准研发平台,积极开展互联网应用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与前沿技术攻关、技术验证,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把握产业发展主动权。 (三)着力构建支撑体系。 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及部门间协调合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支持建立科学、合理、权威、公正的信用服务机构,完善电子支付手段,构建规范有序、安全诚信的网络环境。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信息数据资源的共享机制,推进在线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交换。扶持互联网咨询、测评、认证等行业发展,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各类组织组建联合服务平台,支持互联网中小企业创业发展,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推进跨行业的协调服务。进一步加强监管,明确互联网产业相关主体的职责与义务,维护互联网产业正常秩序。强化网络安全,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技术保障公共服务体系,保障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建立互联网产业技术标准联盟,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推动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的制定。 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完善股权、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大力培育上市资源,推动互联网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推广集合型发债模式,支持互联网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完善担保、再担保和互保金制度,积极为互联网企业服务。完善风险投资体系,引导创业风险投资、产业基金等投向互联网产业。鼓励金融产品创新,强化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互联网产业发展的服务功能。 (四)优先发展重点领域。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形成新的产业增长极。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手段优化供应链和价值链,推动中小企业运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销售、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发展面向行业、区域、企业及消费者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完善支付、征信、认证和数据记录等电子商务支撑平台,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着力发展物联网产业,提升经济社会运行效率。加大物联网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构建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物联网共性基础支撑平台,巩固提升物联网产业链优势环节发展水平,切实拓宽物联网应用范围,鼓励物联网商业发展模式创新。 加快发展应用服务特色优势行业,积极推进综合运营服务。巩固我市既有优势,进一步支持即时通讯、数字音乐、动漫游戏、网络资讯、网络广告和网络下载等互联网应用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和快速成长。鼓励和支持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立足核心优势,完善赢利模式,丰富服务方式,拓展增值服务领域,积极打造在网络通信、网络娱乐、网络内容等领域融合发展的互联网综合运营服务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