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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政办发[2010]55号
【颁布时间】 2010-04-17
【实施时间】 2010-04-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78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要制定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措施,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和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要节庆活动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按照“一项建设一重点、一项行动一突破”的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层层推进、项项落实。要充分发挥好部门联动作用,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督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不顺利、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改进。年终,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和奖惩。
  (四)突出重点,严查隐患。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行动要突出四个重点,即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地段;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等重点时段,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安全生产年”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相关单位,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年”活动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包括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将本地、本部门和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年的工作总结分别于5月20日和10月31日前报送市安委办,年终,市安委办将按照考核细则,对“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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