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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⒌继承城市传统文化,保持城市历史风貌,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加强文物古迹及其整体环境保护;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完善管理档案,落实复壮和保护措施;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提升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设置水平,使城市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融通。(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 ㈡城市生活环境 ⒈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袁河、孔目江、仙女湖水环境治理力度,实施廖家江综合整治,加强河道两岸、湖区周边排污企业和单位监管,杜绝污水和垃圾直排水体,完成水源地保护区内所有污染企业的关停取缔和改造治理任务,完善供水和排水等设施建设,确保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城市管网水质年综合合格率达10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城管执法局、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渝水区政府、仙女湖区管委会、仰天岗管委会) ⒉加大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加快锅炉改造和更新,取缔土(小)锅炉,推进锅炉、窑炉和电厂脱硫治理,通过严格管理废气排放源、推广清洁能源、实施工程治理等措施,努力控制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及饮食服务业的废气排放总量和浓度,确保空气环境优良,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每年大于300天,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合格率大于8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 ⒊综合整治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社会噪声,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确保城区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 ⒋科学布局城市建筑组团和绿地,使城市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确保我市热岛强度不高于2℃。(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林业局、市城管执法局) ㈢城市基础设施 ⒈进一步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和工业基地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水平,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和处理质量,确保污水处理达标率不低于80%。(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经贸委) ⒉加大城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建设力度,建立清扫保洁、垃圾清运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清扫不留死角、保洁不留盲区、清运不留痕迹,促进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渝水区政府、仰天岗管委会) ⒊抓好城市道路改造建设,加快重点市政道路建设,完成市区道路“瓶颈”路段改造,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形成“城内成网、城外成环、环网相连、快捷高效”的道路网络,强化道路交通管理,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道路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努力实现主干道平均车速不低于40公里/小时。(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城投公司、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渝水区政府) ⒋实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发展“大容量、低排放、舒适化”的公共交通工具,推行快速公交,优化公交线路,全面提高城市现代化交通运行效率,提高市民公交出行比率,确保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不低于11标台。(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⒌适应城市机动车快速增长的形势,加快机动车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建设,突出抓好新建居住区、单位庭院、公共场所配套停车场建设,兴建一批公共停车场,在城市道路上合理划定停车泊位,确保每百辆汽车停车位数不低于30个。(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 ⒍加快城市供水系统建设,完成第四水厂建设,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建设改造,提高市区供水能力,实施中水回用工程,推进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市场化、产业化,确保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实现24小时供水,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⒎加快天然气进城步伐,加大供气设施和配套管道建设改造力度,提高燃气供应服务水平,确保城区燃气普及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⒏加大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建设布局合理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和医疗应急救援系统,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功能,确保万人拥有病床数不低于90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㈣城市资源节约保护 ⒈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严格落实建筑节能技术标准,强化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环节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效果,确保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比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经贸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