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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㈣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市人民都了解创建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成为市民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富有成效的宣传形式,大力倡导生态文明,激发全社会了解创建、支持创建、监督创建。要紧密配合创建工作,跟踪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做法、好经验,表扬先进、督促后进,推进创建工作。 ㈤强化督查,狠抓落实。为确保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实,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创建工作定期报告制和工作调度制,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本地、本部门和单位相关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于在创建活动中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到位、行动不积极,影响创建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要给予曝光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