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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津质技监局质监[2009]542号
【颁布时间】 2009-12-29
【实施时间】 2009-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4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项民心工程之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通过近一年的治理,20项民心工程之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已圆满完成。现将《20项民心工程之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相关要求:
  
  一、民心工程虽然全面完成,但随着我市住宅建设量的不断增加,家具和建材需求量也越来越大。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长效机制,与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保障人民群众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区县局要根据家具及装饰装修材料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加强对不合格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巩固治理效果。
  
  三、各区县局要积极开展“回头看”活动。今后几年将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做为一项长期工作持续下去,抓实抓好,切实为人民群众创造放心、安心的生活环境。
  
  附件:20项民心工程之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项民心工程之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是天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09年二十件民心工程之一,是造福我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惠民工程。专项治理工作关系到全市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实际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各区县的共同努力,在新闻媒体的积极配合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下,取得了积极而显著的成果。
  
  现将我市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有力
  
  市委、市政府对搞好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十分重视,高丽书记对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很高要求。兴国市长明确了要“有标准、有制度、有责任、有设备、有经费、有人管”的“六有”原则。天津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王治平亲自领导的,由市委宣传部、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委、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消费者协会8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天津市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机构,由市质监局负责日常牵头工作。3月份,天津市政府以津政办发[2009]032号文批转了市质监局牵头制定的《天津市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方案》。
  
  3月5日,市政府召开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动员会,副市长王治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加大排查和执法力度,对各种违法行为发现一例处理一例,绝不手软,不留隐患。另一方面,要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抓好治理的同时,要强化服务,推动行业良性发展,推动企业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努力培育一批代表天津形象的优秀企业、优良品牌和让群众放心的优质产品,为天津的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做出贡献。”市领导的重要指示对各项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为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奠定基础。
  
  各区县政府都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主管区县领导担任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统一领导协调区县治理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最基层,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并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以区县政府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单位组织实施。区县和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实地督促检查,对治理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很好地承担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东丽区政府拨专款40万元、静海县政府拨专款10万元做为治理保障经费。
  
  市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天津市家具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质量安全治理行动方案》的统一安排,将此次专项治理做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组织协调和整体推进工作;制定专项治理方案,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与区县所属单位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深入基层,靠前指挥,有关科所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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