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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兰州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兰卫办发[2010]115号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86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加强目标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省卫生厅2010年卫生重点工作及相关行业部门目标任务前期已分解,现将《兰州市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和市政府《2010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分解给你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局领导的安排,对全年目标任务加强动态管理,实行月报和季报制度,请各处室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按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抓好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各处室要认真对照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办法和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省卫生厅重点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及其他工作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年度目标任务,落实责任,靠实人员,制定具体详尽的工作措施、办法和进度。特别是对市政府为民兴办实事之一的标准化村卫生所建设和省政府目标之一“质量兴市暨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要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完善各项资料。
  
  二、建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处室负责人要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亲自疏理、亲自分解、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亲自把关,同时要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进展情况和信息反馈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将本处室涉及的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市目标办、省卫生厅及局各领导。报送材料要重点突出,有所侧重,文字简明扼要,实事清楚,内容要逐事分述,层次分明,条理清楚。个别数据在统计数据未出来之前可用预计数。
  
  三、加强督导检查。局办公室在加强日常工作督促办理的同时,将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进行季度和半年工作抽查,并将相关情况及时进行汇总通报。各处室也要加强对日常工作进展情况的自查自纠和阶段性工作的自评和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四、强化信息反馈与报送。各处室在日常工作中要及时总结和提练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专题材料,及时向局办公室反馈报送,特别是省、市、局领导参加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信息报送要快速及时,争取信息公开不过夜。
  
  五、按照市目标办的要求,对市政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还要实行季报管理方式,报送情况计入年终考核总分。我局承担的11项市政府目标任务,各责任处室除每月进行报送外,还要在每季后2日内(节假日顺延)将本季度市政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报表的方式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市目标办。第一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请在本月15日前报送。
  
  六、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信息要注明主题,一律以电子文档形
  式,工作信息仍发送到970977506 qq.com。月报表和季报表用word文档,发送到964390040@qq.com。联系人:苏万林
  附件:1. 兰州市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办法(试行)任务分解
  2. 兰州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分解
  3. 2010年度卫生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月报表
  4. 2010年度市政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季报表
  附件1:
  
  
兰州市行政效能建设考核办法(试行)任务分解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依据《行政监察法》等有关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兰办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
  
  二、考核内容
  对行政效能建设情况重点围绕六个方面进行考核。满分为1000分,实行倒扣分计分制。
  (一)行政执行力方面。主要考核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决定、命令和工作部署,落实年度目标任务、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1.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和工作部署不执行、不落实或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办公室、人事处)
  2.对省政府、市政府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及市政府确定为民兴办的实事,牵头单位、配合单位未认真履行职责,没有达到阶段性进度要求的;(办公室、相关处室)
  3.对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和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未按要求时限认真办理落实的;(办公室)
  4.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工作措施不力,未达到进度要求的;(规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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