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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临夏回族自治州政府
【发文字号】 临州府发[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4-20
【实施时间】 2010-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0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临夏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二)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
  医改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协调工作量大,要完成好工作任务,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头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部门医改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在州、县(市)人民政府和医改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医改办公室的具体安排,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权责明晰、密切配合、齐抓共进的工作局面。
  (三)切实保障医改经费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和落实各项医改资金,调整支出结构,转变投入机制,改革补偿办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改革所需资金,确保每年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增长比例不低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同时,安排医改工作专项经费,支持医改办业务工作。
  (四)加强监督考核和绩效评价工作
  实行医改工作县(市)及部门“一把手”负责。建立科学的医改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和绩效评价体系,把县(市)政府和部门落实医改工作的情况列入政绩和部门业务工作考核内容。
  (五)加强宣传引导
  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医改工作的宣传,引导合理预期。州、县(市)医改办要制定分阶段、分步骤的宣传方案,对我州的医改实施意见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讲解,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代表、企业界、医务界人士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了解群众的期望和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及时总结和宣传改革经验,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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