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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办发[2010]55号
【颁布时间】 2010-04-14
【实施时间】 2010-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1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0年贵阳市应急管理工作安排


  2010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三创一办”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一案三制”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加快应急平台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全力推动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
  (一)抓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和编制工作。针对机构调整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结合“三创一办”工作要求,对贵阳市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增补,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编制的完整性、流程的合理性和应用的可操作性。深入推进街道、乡镇及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能源、交通、运输等重点部门,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及其他重大活动的预案制定工作,确保满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需要。
  (二)抓好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提高应急预案的演练比例,以国务院《应急预案演练指南》为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经常性应急预案演练,重点加强高风险地区、高危行业和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涉及多个地区、多个单位的预案,预案牵头编制单位要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的方式,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通过互邀参加演练观摩等方式,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预案演练水平。今年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组织一次校园紧急疏散逃生综合应急演练。
  (三)抓好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要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立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发布、备案、演练等制度,明确应急预案启动程序和要求,统筹规划综合性应急预案演练并规范审核报批流程。做好应急预案的建档、归档工作,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着力抓好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
  (一)抓好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结合实施机构调整改革工作,调整充实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并完成各成员单位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组建工作。对市级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进行梳理,进一步理顺市政府应急办与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的关系,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继续抓好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充实专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抓好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整合应急管理专家资源,建立相关应急管理专家数据库,组建贵阳市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自然灾害组、事故灾难组、公共卫生组、社会安全组,制定应急管理专家组管理办法,加强应急管理专家组使用,充分发挥专家组在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咨询指导作用。
  (三)抓好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以各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在加强公安消防、抗洪抢险、森林消防、应急通信、道路抢通、铁路救援、电力抢修、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专业队伍建设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按照省政府“规划先行、试点引路、全面实施、三年建成”的工作要求,推进县级和街道、乡镇综合性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五个一”示范点(全市确定一个区(市、县),每个区(市、县)确定一个乡镇(街道)、一个社区(村)、一家企业、一所学校作为示范点)为抓手,加快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适时召开全市现场会予以推广,扩大先进示范点的辐射作用;为适应新形势需要,适时增加示范点的试点内容,不断提高示范标准;尽快出台推进“五个一”示范点建设指导意见,全面加快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步伐。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等,组建一支具有一定人数、配备必要器材的应急救援队伍。社区、村委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做好应急队伍组建工作,力争在三年内建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要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逐步建立应急志愿者参与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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