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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9]170号
【颁布时间】 2009-12-22
【实施时间】 2009-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97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地方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建设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向金融机构推荐申贷项目,组织中央财政性建设投资、项目申报;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开展对咨询评估、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的资格论证等工作。
  
  (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对外开放及利用外资的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备选项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外贷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和资金申报。
  
  (八)地区经济处(以工代赈办公室)。
  
  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拟订土地政策实施办法;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区域经济协作;拟订扶助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并协调实施,参与协调扶贫开发工作。
  
  (九)西部开发处。
  
  拟订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具体措施,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监测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情况;承担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经济合作处。
  
  拟订对外经济协作的规划、计划,协调与对口帮扶城市及外省(区、市)经济合作有关工作;承担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农村经济处。 
  
  综合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态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省石漠化综合防治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交通运输处。
  
  统筹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和邮政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和邮政运行状况,规划有关重大项目的布局,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省铁路建设和运输领导小组铁路建设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基础产业处。
  
  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能源运行状况,规划有关重大项目的布局,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组织协调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社会公共节能有关工作;承担省西电东送工程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产业发展处。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工业化进程的综合性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规划重大产业基地和重大工业项目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十五)高技术产业处。
  
  综合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十六)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拟订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七)应对气候变化处。
  
  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协调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国内合作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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