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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云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云政发[2009]211号
【颁布时间】 2009-12-22
【实施时间】 2009-12-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006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蚕桑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充分利用蚕桑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把握“东桑西移”的战略机遇,加快我省蚕桑产业发展,实现从蚕桑资源大省向茧丝绸大省、强省跨越,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蚕桑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蚕桑产业发展成效显著。我省栽桑养蚕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尤其是2006年国家实施“东桑西移”战略以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发展蚕桑产业,云南已成为国家“东桑西移”的重要优质原料茧生产基地和高品位白厂丝加工基地。截至2008年底,全省蚕桑产业完成工农业产值突破15亿元,桑园面积已发展到120万亩,蚕茧产量3.45万吨,生丝产量2871吨。
  
  (二)蚕桑产业发展意义重大。蚕桑产业作为我省的传统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已成为 200多万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来源,在全省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加快发展蚕桑产业,既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实施绿色经济强省战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打造高效外向型农业,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和财政收入增长的现实选择,更是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产业带的重要举措。
  
  (三)蚕桑产业发展潜力巨大。我省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气候和区位条件,是国家明确的蚕桑产业转移重点省份。经过多年发展,我省蚕桑产业已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科技支撑,蚕茧丝绸质量优异,80%可以达到4a以上等级,全省大部分地区均适宜发展优质蚕茧,已成为全国蚕桑产业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我省地缘上与南亚、东南亚相邻,具有茧丝绸产品市场开拓的优势,为丝绸产品出口贸易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丝绸产品国际市场的复苏、国内市场的培育,市场空间还将不断拓展。
  
  (四)进一步坚定加快蚕桑产业发展的信心。 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茧丝绸价格大幅度下跌,市场购买力下降,我省局部地区桑农已经出现毁桑弃桑现象。为巩固和加强纺织工业就业惠农的支撑地位,国家在“十一五”全面实施“东桑西移”工程的基础上,又作出了调整振兴纺织工业的决策,我省蚕桑产业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各地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采取超常措施,尽快改变“优资源、弱产业”状况,把蚕桑产业培育成为新的重要绿色经济增长点,促进云南优势特色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蚕桑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东桑西移”和调整振兴纺织工业的发展机遇,围绕市场建基地、突出规模抓重点、集中连片上水平、依托龙头带农户、创新模式求突破、精深加工促提升、市场开拓增效益,提升蚕桑产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和标准化水平,建设集育苗、建园、制种、养蚕、收烘、缫丝及丝产品精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为一体的现代化蚕桑产业发展新格局,把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优质原料茧和高品位丝、绸加工出口基地之一,实现我省从蚕桑资源大省向茧丝绸大省、强省跨越。
  
  (六)主要目标。在2009年全省已建成120万亩基本桑园的基础上,用6年一10年时间发展到300万亩,具体分3个阶段:到2012年,建成基本桑园150万亩,年产鲜茧9万吨,带动农产50余万户,年产生丝l万吨、胚绸150万米,实现农户现金收益20亿元,农业总产值28.5亿元,行业总产值50亿元,出口创汇500万美元;到2015年,建成基本桑园200万亩,年产鲜茧18万吨,带动农户70余万户,年产生丝1.5万吨、胚绸5000万米,实现农户现金收益35亿元,农业总产值49亿元,行业总产值100亿元,出口创汇3000万美元;到 2020年,建成基本桑园300万亩,年产鲜茧25万吨,带动农户100余万户,年产生丝3万吨,胚绸 20000万米,实现农户现金收益60亿元,农业总产值81亿元,行业总产值300亿元,出口创汇10000万美元,蚕茧加工率大幅度提高,坯绸、经编针织和印染丝织品、服饰等精深加工有较大发展,将我省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和在国际市场有较大影响力的生丝生产加工出口基地。
  
  (七)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主导作用和企业、农民的主体作用,政府在规划布局、政策法规、市场秩序等方面加强宏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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